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20190301号提案答复

  民盟广东省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利用林地资源发展林下畜禽养殖产业,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提案》(第20190301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单位意见,现就20190301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省林下畜禽养殖总体发展趋势向好

  林下畜禽养殖产业能够充分发挥极其丰富的林地资源潜力,有效利用极为广阔的林下生态空间,形成可循环、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复合种养生态模式。在当前我省农村耕地资源相对紧缺的情况下,发展林下畜禽养殖是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我省林下畜禽养殖模式主要以林禽、林畜、林蜂为主,林禽模式主要种类有鸡、鸭、鹅等,少部分是白鸽、蛇等。林畜模式主要种类有猪、羊、牛等,还有少部分是竹鼠。目前,全省各地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具体政策导向的不同,林下畜禽养殖产业发展出现差异化,不同区域发展规模有增有减。粤东西北地区不少地方将林下畜禽养殖作为发展林下经济的一项重要措施,加以引导扶持,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肇庆、茂名、云浮、清远、河源、阳江等地,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发展林下畜禽养殖,林下养殖产业特色更加明显,规模逐步壮大,产业机制逐渐完善,助农增收显著增加,保持较快发展势头。其中,林下养鸡是我省规模最大的一种林下养殖方式,较典型、已形成规模的有肇庆市封开县的“杏花鸡”,清远市的“清远鸡”,云浮罗定市的“巴戟鸡”和云安区的“鲜大妈”品牌等,都是以“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发展禽畜养殖业,使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同时,由于珠三角地区如广州、东莞、中山、珠海等地,因水体环保需求而出台限制政策,其大部分区域都被划入禁养区,使得这些地区林下畜禽养殖产业未能形成规模,甚至快速萎缩。

  二、我省适度发展林下畜禽养殖具有良好前景。目前,我省森林面积1.58亿亩,森林覆盖率58.59%,森林蓄积量5.52亿立方米,具有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基础。植树造林与禽畜养殖并不矛盾,处理得好可以相得益彰、相互促进。结合我省的地域优势、自然条件,合理利用林下资源,科学发展林下畜禽养殖产业对改善林地环境,提升林木成活率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可生产无公害产品,有利畜牧结构调整,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由于我省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少,养殖业用地受到一定的限制,而林下空间广阔为畜牧业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树木能够为家禽遮荫,是家禽的天然“氧吧”,通风降温,便于防疫,十分有利于家禽的生长,而放养的家禽吃草吃虫不啃树皮,粪便肥林地,与林木形成良性生物循环链。在林地建立禽舍省时省料省遮阳网,投资少;远离村庄没有污染,环境好;林地生产的禽产品品质好,属于绿色无公害禽产品,销量好、价格高。速生林下可食用的杂草都可用来饲喂牛、羊等。林地养殖解决了农区养羊、养牛无运动场的矛盾,有利于家畜生长、繁育;同时为畜群提供了优越的生活环境,有利于防疫。由于林地有树冠遮荫,夏季温度比外界气温平均低2~3℃,比普通封闭畜舍平均低4~8℃,更适宜家畜的生长。全省有荔枝、龙眼等丰富的经济林资源,利于林下养殖蜜蜂采蜜,从而最大限度获得多层次效益,是一种绿色生态的产业模式。但是,林下畜禽养殖也有不利因素,如破坏植物多样性,林地内植物丰富度、均匀度、生态优势度等指数和植物盖度,都因为畜禽干扰强度的加深而下降。有研究发现,放牧强度和放牧林地的水土流失程度成正比,过度密集的养殖容易对生态植被和土壤造成破坏,对畜禽养殖造成的污染物处理不当,对养殖户管理不到位也容易导致环境污染和疫病传播。因此,只有在坚持市场主导、生态优先、科学利用、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下,在不破坏森林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林业生态保护线管控要求的情况下,才能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以林地、森林资源为依托,充分考虑当地生态承载能力,适量、适度、合理发展林下畜禽养殖项目,达到林下种养和林业生态建设双赢、增收节支的经营效果,不断提高林地产出率。同时,必须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林地资源保护管理、林地承包经营与流转监管,严禁以发展林下畜禽养殖为名擅自改变林地性质、毁林开垦,禁止在特殊保护区域内发展林下畜禽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三、各部门各尽其责、协同联动推动林下畜禽养殖发展。省农业农村厅大力支持发展林下畜禽养殖、生态养殖,促进特色畜牧业发展,组织相关专家编印了《林下养殖技术指南》,从林地选择、养殖品种选择、圈舍建设、饲养管理、疾病防治、提高林下养殖效益等几个方面详细介绍了林下养殖鸡、鹅、牛、羊和猪的技术要点,为发展林下养殖业提供了技术支撑。同时,组织了相关科研院校、畜牧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等对技术指南进行大力宣传培训。积极推广“养殖—沼气—林(果、菜)”等的生态养殖模式,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支持建设沼液输送管网、水肥一体化设施等,加强粪肥和沼液科学还林、还田利用,以构建畜牧业与林业、种植业的良好生态循环。省生态环境厅通过推进畜禽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优化调整生猪养殖布局,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严格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等方式,着力解决养殖业污染。制订目标到2020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全省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评估工作,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74.6%。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将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视频监控设施,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监督检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加强统筹指导,进一步优化政策举措,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机制,大力推动农信社改制工作,引导金融机构积极稳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小额信用贷款等相关业务,在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优化信贷产品担保方式,拓宽抵押物范围,创新动产、仓单和应收账款融资等业务,创新抵押物处置和风险补偿机制,更好满足新型经营主体利用森林资源等发展林下经济的融资需求,为我省林下畜禽养殖产业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四、今后林下畜禽养殖发展的政策扶持措施。广东是“七山一水二分田”的林业大省,具有丰富的林地资源。从总体上看,发展林下畜禽养殖,对提升禽畜产量质量,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提升林地使用效率,降低养殖成本,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实现农民增收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发展林下养殖,涉及许多方面,覆盖千家万户,需要众多部门联合支持、协调和服务。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扶持:一是要加强技术服务。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对林下养殖业户的技术培训,加大经验交流推广的力度,不断提高农民技术骨干和示范户的专业技术、技能水平。二是要搞好试点扶持。争取在茂名、肇庆、清远、云浮、河源、阳江等发展林下畜禽养殖比较好的地方,选取一两个养殖基地作为试点,探索林下规模化生态养殖模式,并对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每年列支一定的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其快速发展。三是要强化科技支撑做好市场服务。积极培育市场营销组织,成立行业协会,打造品牌和专门平台,大力发展经纪人队伍,加强市场研究,建立市场预警机制防治疫源疫病,搞好信息服务,做好饲料、兽药服务、畜禽良种推广、标准化生产、市场行情发展等技术服务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林下养殖户的技术培训,提高养殖户的技术水平。四是要严格控制林下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合理规划林下畜禽养殖用地,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的管理,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现畜牧清洁生产,促进林下畜禽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对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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