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系统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20〕14号)要求,省林业局制定了《广东省林业系统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与省林业政务服务中心联系。


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



广东省林业系统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紧扣依法治林推进用权公开

1.深化权责清单公开。省林业局根据法律法规及“放管服”要求,全面梳理和调整全省林业系统的权责事项,编制公布权责清单并动态更新。同时,在权责清单的基础上及时调整统筹清单和实施清单。市、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及时承接认领好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并进一步完善实施清单。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业务处(室)、各地林业主管部门配合落实。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完成。

2.规范林业机构信息公开。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及时公开本机关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

责任单位:人事处牵头,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落实。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3.强化财政信息公开。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时公开本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包括预决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审计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设置专门栏目或超链接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等)和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信息(包括采购目录、采购项目的标准和实施情况)进行集中公开。

责任单位:规划财务处牵头,各相关业务处(室)、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落实。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4.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研究制定重大林业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目录和年度目录。建立健全重大会议信息公开机制,会议情况和会议内容以专栏形式常态化集中公开。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业务处(室)、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管理。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同时,梳理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用于纳入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与行政相对人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应当听取行政相对人代表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起草部门应当将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10日。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业务处(室)、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落实。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6.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的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积极配合各地基层政府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林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政务中心牵头,各相关业务处(室)、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紧扣疫情防控推进政策发布解读、辅导

7.加大林业政策解读力度。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加强舆论引导。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创新运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在线访谈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涉林政策措施宣传解读,结合《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普及公共卫生知识,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省林业局动态更新疫情防控涉林政策指引,在广东林业网和广东林业公众号建立防控抗疫专题专区,全面深入解读各项政策,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政务中心牵头,各相关业务处(室)、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拓宽林业政策发布渠道。融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林业网站和新媒体等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广泛对外公布最新最权威的林业政策。加强林业网站与各地政府网站、主流媒体的链接,不断提升林业政策发布宣传的覆盖面。

责任单位:政务中心牵头,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增强林业政策措施解读精准性。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林业政策及贯彻落实文件,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从便于群众理解的角度加强解读,着重解读文件出台的意义、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理解难点、具体操作办法、执行口径和落实要求等。解读稿要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解读形式可通过图片、图表、图解、漫画、音频、视频等形式,尽量使人一目了然。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政务中心牵头,各相关业务处(室)、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提升基层林业工作人员政策辅导能力。省林业局要更加注重增强基层林业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政策解答、操作辅导的能力。制定政策及落实文件时,要同步加强“一竿子到底”培训辅导,并通过及时发布政策答问口径、更新知识库等方式,帮助一线工作人员提高政策理解、咨询辅导等能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在“最后一公里”落实中不遗漏、不走样。

责任单位:各相关业务处(室)、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紧扣“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11.深化“非接触式”办服务。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拓展网上办事范围,创新“非接触式”办事方式并动态公布事项清单。要主动以短信、微信及网站、新媒体等渠道让申请人及时了解新举措,“多走网路”“少走马路”,提升办事效率。

责任单位:政务中心牵头,各相关业务处(室)、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推进办事服务便捷高效透明。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动态更新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服务指南,以高频民生事项和涉企事项为重点,梳理“一件事”事项清单,按照“一档通办…一表通办“一图通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ー号通办”推行事项集成办理,实现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

责任单位:政务中心牵头,各相关业务处(室)、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3.加大办问需服务力度。按照《广东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对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进行升级优化。开展评价数据的综合分析,总结发现政务服务存在的问题,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推动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坚持服务导向,开展申请人需求调查。充分运用广东政务服务网和广东林业网站、微信等线上平台,加强互动式办事问题咨询解答,并收集群众关注热点,针对普遍性和共性问题统一制定发布答问口径,促进及时解决问题,有效回应关切。

责任单位:政务中心牵头,各相关业务处(室)、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紧扣执行《条例》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4.强化主动公开管理。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围绕新条例规定的15类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进行全面梳理,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发布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并按照公开权限做好相关文件等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政务中心牵头,各相关业务处(室)、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5.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文书适用等工作规范。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审慎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理信息需求。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政务中心牵头,各相关业务处(室)、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6.规范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利用官方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广泛关注的可以向社会公开的建议和提案复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同时,还应当公开本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总体工作情况。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业务处(室)、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落实。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前

17.增强林业网站与新媒体政务公开功能。加强广东林业网站和新媒体内容建设,提供多种格式的额下载渠道(包括word版本、PDF版本),提升政务信息权威发布和在线服务水平。做好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推进网站、新媒体、广东政务服务网等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增强数据应用和辅助决策能力,提升政策解读宣传整体发声和服务公众水平。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完善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政务中心牵头,各相关业务处(室)、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紧扣责任落实推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18.落实领导责任。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确定一名局领导履行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向社会公开。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政务中心牵头,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9.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培训工作。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队伍。同时,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政务中心牵头,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落实。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20.严格考评监督。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优化完善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贯彻落实本工作要点的主要情况,要纳入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政务中心牵头,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落实。

完成时限:2021年1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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