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

  《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林办函〔2020〕10号)已正式印发。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反馈意见和统一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度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申报人资历年限计算问题

  除申报人资历年限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以外,其他申报材料的时效截至2019年8月31日,包括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学历(学位)证、社保凭证等,均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

  二、关于评审委员会名称及评审范围问题

  广东省工程系列林业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除广州、深圳以外的我省林业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以及中央驻粤、省属事企业单位中级及以下职称的评审工作。请在省申报高、中、初级职称的人员,网上系统申报时均选择“广东省工程系列林业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各市中级及以下职称申报按以往惯例继续由对应专业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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