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林改发〔2019〕20号)精神,大力发展森林康养新业态,提高林业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林办函〔2019〕195号),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现认定南澳县黄花山林场等10个单位为广东省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对本次认定为“广东省森林康养基地(试点)”的单位,请在一年内编制森林康养基地专项规划报省林业局备案,规划要符合上位规划要求。同时,各试点建设单位要加快建设步伐,在森林康养基础设施、服务水平、运营管理、医养结合、文化挖掘、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
作用,努力打造成我省森林康养产业
发展典范和样板。我局将于2年后进行复核,对复核合格的单位正式授予“广东省森林康养基地”称号,对复核不合格的单位将取消“广东省森林康养基地(试点)”称号。
广东省林业局
2020年1月13日
2019年广东省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