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的要求,为做好我省林业工程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经研究,决定筹建新一届广东省林业工程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评委库。现商请各地、各有关单位申报推荐评委库专家候选人,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深厚的林业工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有承担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经历,业绩显著。
(三)熟练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评审工作的政策。
(四)具备林业、园林、森林利用、自然保护地等四个专业领域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五)在林业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从事专业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林业相关专业高级职称3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
(六)取得相关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
(七)在同等条件下,全国林业行业专业领军人才、广东省林业行业领军人才可优先入库。
(八)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57周岁以下,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再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请填写《高、中级评委会评审专家推荐表》,连同个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发电子邮件到省林业局人事处,同时提供《推荐表》双面打印纸质材料。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需将《推荐表》报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
(三)评委会办公室审定。广东省林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严格审核,择优选聘,聘期三年(2019-2021年)。
三、其他事项
申报人员请于2019年9月15日前将纸质《推荐表》邮寄至广东省林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设在省林业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20-81813989、81833546(传真),电子邮箱:459979074@qq.com,联系地址:广州市中山七路343号省林业局人事处,邮编:510173。
广东省林业局
2019年8月16日
林业高级工程师评委推荐表(2).doc |
林业中级工程师评委推荐表(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