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地级以上市林业局: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17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18〕129号)要求,经商省财政厅,现就编报2019年度乡村振兴战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森林资源培育及管护、林业产业发展)任务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一)乡村振兴战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森林资源培育及管护)任务计划。包括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建设、绿美古树乡村建设、森林资源培育、森林资源管护、生态保护建设、林业防灾减灾。
(二)乡村振兴战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林业产业发展)任务计划。包括林业种苗、林下经济。
二、编报依据
(一)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等。
(二)中央和省级有关规划和文件确定的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三)各部门、各单位承担的职责、任务及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
三、编报内容
报送2019年度乡村振兴战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任务计划包括文字说明材料和表格材料两部分。
(一)文字说明材料主要包括:2019年申请任务计划总体情况,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总体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预计全年支出情况,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二)表格材料详见附表(包括扶持范围和申报条件)。
四、有关要求
(一)审批权限
1.2019年度乡村振兴战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用途中,林业科技创新和森林植被恢复费省统筹保留省级审批权,项目库由省林业厅建立,目前已经分别印发了申报指南(通知),此次无需申报。
2.森林植被恢复费返拨市县部分,省林业厅会同省财政厅按照因素直接返拨,此次无需申报。
3.其他所有用途均下放审批权,请各市在申报任务计划的同时,同步建立项目库,保证资金下达后可尽快实施。
(二)任务属性。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建设、绿美古树乡村建设、森林碳汇造林及抚育、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配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雷州半岛生态修复工程、森林航空消防、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所涉及的任务计划为约束性任务,其他用途涉及的市县任务为预期性任务。
(三)加强沟通。2019年度乡村振兴战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任务计划申报是我省第一年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的形式,请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加强与省林业厅、当地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以及林业主管部门内计财和业务部门间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任务计划申报高质量按时完成。
(四)按时报送。请各地级以上市按照上述要求,审核汇总所辖县(市、区,含直管县)的任务计划,将汇总表和书面材料于10月15日前上报省林业厅。联系人:广东省林业厅计划财务处刘乾;电话:020-81229516;邮箱:gdslyjjcc@163.com。
附件:1.2019年度乡村振兴战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森林资源培育及管护)任务计划申报表
2.2019年度乡村振兴战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林业产业发展)任务计划申报表
广东省林业厅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