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林业局,厅直属国有林场,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8月31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局召开绿剑2018专项打击视频会议,并于近日印发《关于开展“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的通知》(林公明发〔2018〕51号),决定自9月1日至12月10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林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局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厅制定了《“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迳与省森林公安局联系。(联系人:黄小翔,联系电话:020-81721993

广东省林业厅

2018年9月14


“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确保取得良好的行动战果,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省厅制定“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资源保护的有关精神,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全省林业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为引领,充分发挥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集中力量主动出击,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整顿破坏严重、管理混乱的重点地区,整改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行业、领域监管,有效保护自然生态资源安全,巩固广东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二、组织领导

省厅成立以廖庆祥副厅长为组长,省森林公安局罗燕喜局长、李文将副局长为副组长,省森林公安局、保护处、林政处、防火办、保护区办等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绿剑2018”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森林公安局,负责行动的组织实施、协调联络及其情况掌握、总结。各地级以上市林业局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行动方案,细化举措,抓紧抓实。

三、打击重点

(一)毁林开垦、挖山取土、工程建设、建房建窑、开山采矿、堆放或排泄废弃物及非法占用并毁坏沿海防护林等改变林地用途或造成林地毁坏的非法占用林地行为。

(二)盗伐滥伐林木、收购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运输木材、非法移植大树古树、非法经营加工木材行为。

(三)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及非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利用互联网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及直播吃食、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四)候鸟等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停歇地、栖息地、繁殖地等重点区域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开发房地产、探矿采矿等破坏林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行为,核心区缓冲区内违法违规开发旅游和开发水电的行为。

(六)在森林防火区内烧荒烧碳,烧田边草、秸秆、甘蔗叶果园草等,违规炼山作业,野外吸烟、野炊、烧烤,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和放孔明灯等以及其它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各种故意纵火烧山、毁林行为。

四、行动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摸底排查阶段(9月1日-9月20日)。各地要全面摸清辖区内占用林地、采伐林木等情况,对辖区内使用林地、采伐林木项目进行清理检查,逐乡镇、逐林场、逐项目、逐地块核查,切实掌握当地非法使用林地、采伐林木的地理位置、违法犯罪人员等情况。要深入分析掌握野生动植物资源态势、动向,对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市场、商家、餐饮单位进行全面的检查登记,规范市场行为,对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制品活动进行深入摸排,对利用网络买卖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情况进行联控联排,挖掘案件线索。要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动群众举报揭发,重点掌握涉嫌非法经营利用的对象、线索;要深入分析非法行为的规律、特点,以及涉嫌违法犯罪人员的构成,特别要摸清“幕后老板”“保护伞”身份等情况,以打团伙、断链条为主要目标,为实现对违法犯罪的精准打击做好准备。

(二)打击整治阶段(9月21日-11月30日)。根据摸底排查情况,统筹联合多方力量清理整治集贸市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大力整顿涉及林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的违规审核(批)问题。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拉网式清查打击行动,集中查处一批重特大案件,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要严格执法,严禁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对情节严重、办案阻力大的案件,上级单位要进行重点督办,落实责任,加大督办力度,一查到底,坚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违法责任。在查处案件中,各单位要强化线索经营意识、物证提取意识、联动办案意识,广辟案件线索来源,深挖违法犯罪,全面及时收集犯罪证据,主动整合办案力量,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确保办案执法效果。要主动联系媒体,跟踪报道重点案件的查处,增强舆论攻势,表明打击决心,展示执法成效,震慑犯罪分子。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各地要深入分析本地区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原因及难点问题,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查缺补漏,积极探索预防和打击林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对林地、林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执法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各地要认真总结,加强推广学习。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从保护生态环境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绿剑2018”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行动上来。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局部地区较大规模的乱砍滥伐、毁林占地案件时有发生,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的案件居高不下,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做好专项打击行动组织发动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细化分工,落实责任,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精准打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行动部署情况,取得重视与支持。行动开展期间,适逢秋冬季节,也是我省进入候鸟越冬迁飞、森林防火等重点保护、防护任务多重叠加时期和敏感时段,要准确把握工作重点,找准重点区域、突出问题,找准行动时机,科学统筹力量,准确打击整治一批乱捕滥猎、乱卖滥食候鸟和违规野外用火、纵火毁林的违法犯罪,以案件查处打出声势,震慑违法犯罪,教育群众,营造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粤北、粤东西两翼和沿海地区,要重点加强野外巡查摸排,组织人员对候鸟迁徙的通道、停歇地、栖息地、及其周边进行轮班巡查,及时清理非法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的粘网(捕鸟网、猎套、鸟类电子诱捕装置等猎捕工具,严防严打乱捕滥猎候鸟和其他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珠三角地区要强化对野生动物非法收购、窝藏、运输、出售、食用等环节防控,进行链条式的排查深挖,重点打击餐饮单位、花鸟宠物市场等涉及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经营场所,严查以人工繁育为借口的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行为。韶关、清远、肇庆等林木资源相对丰富地区,要在打击盗伐滥伐林木、收购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运输木材、非法移植大树古树、非法经营加工木材行为等方面有更进一步的突破。各地市要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办案队伍,直接侦办、异地用警、提级侦办有影响或有阻力的大要案。要广泛发动群众,广辟信息渠道,从梳理积案隐案、分析举报线索、研判犯罪动态、加强重点监控等方面,多途径、多渠道地挖掘、搜集情报线索,提升发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同时,要建立健全办案协作机制,加大案件侦破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深挖源头和去向,以“打源头、打窝点、打链条”为目标,着力侦破一批有影响的重特大案件,从严惩处涉林违法犯罪分子。9月20日前,各地级以上市至少上报1起大要案件到省厅作为督办的备选案件。

(三)密切配合,强化联动。要强化部门沟通联系,密切与检法、公安、国土、工商、交通、邮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整体联动的打击合力。一要加强与国土资源部门的协调联动,继续在卫星监测图片中发现疑似违法占用林地图斑,联合摸查核实。同时,要主动开展实地巡查,重点摸排非法开采稀土矿等破坏林地行为,从严查处非法占用林地违法犯罪。二要继续加强与公安网警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加大防范、打击、治理网络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的力度,坚决遏制、扭转网络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的上升态势。三要与基层群防力量、志愿者组织等联合开展巡护工作,积极预防滥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候鸟安全迁徙。四要深入推进与入粤公路交通省际治安检查站点联动机制,强化联动检查,切断非法来源野生动物流入我省的公路运输线路。同时,要积极构建执法打击与日常监管、部门检查与联合行动等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机制,切实做到机制联动和力量联动,把巡查防控与发现违法犯罪、案件查办等具体环节紧密地连贯起来,有效地提高预防、发现、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效率,共同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各地级以上市林业局要强化督导检查,深入案件多发、乱点集中明查暗访,对巡查防控、执法办案等情况加强督导,对重特大案件特别是办案阻力大、查处难度大的疑难复杂案件,要排除干扰,严禁以罚代刑、降格处理。专项行动期间,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敷衍塞责、成效不大的单位,要给予严肃批评。对工作不主动、不配合,推诿扯皮的,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对标“一案三查”要求,不放过涉案的“保护伞”和工作人员贪腐问题,并及时向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机构报告、移交。省厅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各地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查。行动结束后,省厅将对战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

(五)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主动和新闻媒体加强联系,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平面、电子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宣传活动,深入报道专项行动的部署、进展及成效。对成功侦破的案件,要及时公布有关信息,坚持正面舆论导向,防止、消除负面影响。要以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切实筑牢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全民防线。要将执法实践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保证严打活动与宣传教育工作相互促进,以达到树立良好执法形象,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的目的。

各地要迅速把通知要求传达到基层单位。同时,建立健全重大信息逐级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行动情况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确保信息上报及时、全面、准确、高效。请各地级以上市于9月18日前,上报行动方案和专项行动联络员表(附件1);每周二,上报一次专项打击行动战果统计表(附件2);行动期间,重特大案件、督办案件办理情况、重大紧急舆情事件等信息随时报告;12月10日报行动总结。各单位报送材料统一通过省森林公安局公安专网门户网站报送至刑警支队邮箱。

附件:1.“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联络员表      

2.“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战果统计表

附件1:

“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联络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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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战果统计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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