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有关单位,有关林业科研院校: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17号)精神以及林业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我厅计划建立林业项目评审专家库。现就推荐我省林业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资格管理
(一)评审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林业项目的立项评审、项目作业设计评审、检查验收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2.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在65岁以下,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林业专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财务专家(或评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林业财政项目立项评审等管理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4.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评审专家研究领域范围
本专家库入库专家包括林业和财务管理方面的专家。林业专家研究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森林培育、森林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经理、森林生态、林业经济、野生动植物保护。
二、推荐要求
1.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均可向省林业厅自我推荐,也可以由单位推荐。推荐时填报《广东省林业厅林业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
2.相关单位及个人填报的内容要真实可靠,承担内容不实或虚假的后果及法律责任,并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认真履职,严格把关。
3.请有关单位及个人于2018年8月31日前将《广东省林业厅林业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签名或盖章后的扫描版以及EXCEL电子版报送省林业厅计财处。联系人及电话:刘乾,81229516;邓小林,81825078。电子邮箱:gdslyjjcc@163.com
附件: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17号)精神以及林业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我厅计划建立林业项目评审专家库。现就推荐我省林业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资格管理
(一)评审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林业项目的立项评审、项目作业设计评审、检查验收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2.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在65岁以下,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林业专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财务专家(或评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林业财政项目立项评审等管理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4.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评审专家研究领域范围
本专家库入库专家包括林业和财务管理方面的专家。林业专家研究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森林培育、森林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经理、森林生态、林业经济、野生动植物保护。
二、推荐要求
1.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均可向省林业厅自我推荐,也可以由单位推荐。推荐时填报《广东省林业厅林业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
2.相关单位及个人填报的内容要真实可靠,承担内容不实或虚假的后果及法律责任,并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认真履职,严格把关。
3.请有关单位及个人于2018年8月31日前将《广东省林业厅林业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签名或盖章后的扫描版以及EXCEL电子版报送省林业厅计财处。联系人及电话:刘乾,81229516;邓小林,81825078。电子邮箱:gdslyjjcc@163.com
附件:广东省林业厅林业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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