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林业局,厅直属各单位,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近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家林业局召开了全国业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随也召开全省安全生产暨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林业工作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林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安全生产摆在工作的首位

没有安全,就没有安全生产。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时值岁末年初,天气干燥,林区农耕作业与居民生活用火,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粤北林区遭遇低温冰冻和大雾天气,林区道路结冰湿滑,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林区内民工工棚、小档口、“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等,是消防安全隐患重点场所,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以及林区内小水电站、采矿采石场、厂房仓库、租赁企业等仍然不同程度上存在风险隐患。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各单位必须把安全生产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绝不能放松警惕和麻痹大意,要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为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明确责任,把林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的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各单位都负有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各单位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做到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业务与安全生产工作齐头并进。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继续推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制度,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各单位因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事故且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予以严肃问责。

三、迅速行动,开展林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原则,迅速行动起来,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领导小组,要求“一把手”领导担任组长,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责任和任务分工,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领导带队大检查大排查,指定专人负责,强化信息报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要全方位抓好林业行业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治理,严控风险,严查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安全生产预警警示、工作约谈、挂牌督办、辖区企业黑名单通报、联合执法等制度;要进一步推动辖区企业自查、自报、自改,林业部门监督管理、跟踪落实,直至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值守,提高应急处突工作能力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备勤工作,森林防火、森林公安等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保证人员在岗及通信联络畅通。不断完善和更新林业行业各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确保在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全省林业系统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广东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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