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业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林业局 建设银行各市以上分行:

    现将《国家林业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业务工作的通知》(林改发[2017]10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和国家林业局林改司制定的《项目申报指南》(附后),认真组织各国家级重点林业龙头企业和省级林业龙头企业申报项目入库,并对推荐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必须以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和建设银行二级市分行的正式文件联合报送。

   二、《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和《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项目申报书》必须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推荐材料附上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项目其他情况说明。

    三、各地推荐的项目请及时列入2018年林业贴息贷款年度计划(注意贷款申报种类与贴息范围对应)。已列入省农业供给侧基金项目库及已与非建设银行(如国开行、农发行等)沟通并有合作意向的项目不再列入此次申报的范围。

由于全省申报指标有限,请各市认真按照林改发[2017]100号文件要求的投资规模和项目主体条件筛选上报。申报材料一式4份于11月20日前报送快递到省林业厅产业处,联系人:罗晓阳,电话:020—81962339,邮箱:xiaoyang901@126.com。

附件:1、林改发[2017]100号

      2、林改综[2017]77号

      

广东省林业厅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东省分行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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