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顺德区农业局,厅属各国有林场:
根据国家林业局林业产业年鉴编辑委员会通知要求,为做好2017年《中国林业产业与林产品年鉴》(广东部分)数据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及方法
(一)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登录:中国林业产业与林产品信息网络平台(http://202.99.63.185:8081/YearBook)填报表1至表19。数据初审后,上报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各表均填报2016年度数据。
(二)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在网上审核所辖县(市、区)填报的数据,并上报省厅。跟踪省厅审核结果,对未通过审核的数据督促各县进行修改和复审。
(三)厅属各国有林场在网上填报数据并初审后,上报省厅。跟踪省厅审核结果,对未通过审核的数据进行修改。
二、完成时限
(一)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厅属各国有林场于2017年9月20日前在网上完成数据填报、初审、上报工作。
(二)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于9月2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工作。同时,向省厅报送2016年本市林业产业工作总结。
三、要求
(一)高度重视林业产业年编纂工作。《中国林业产业与林产品年鉴》编纂工作是国家林业局年度常规性工作,每年定期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总结通报各省完成情况。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人员认真做好资料收集和数据统计填报工作。
(二)高质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各级林业部门业务人员要适时走访企业和有关单位,开展林业生产经营调研和数据统计核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林业产业情况,全面收集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地统计数据,按时完成《中国林业产业与林产品年鉴》数据填报、审核和上报工作。
(三)大力支持林业产业数据统计工作。各涉林企业和有关单位要明确一名熟悉业务的骨干协助有关工作,大力支持林业部门开展数据统计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可直接向省厅反映。
(四)行政区域发生变化的县(区、市),对填报工作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可向省厅或国家林业局林产品年鉴编辑部申请增减。
(五)各地级以市林业主管部门请于8月31日前,将辖区各县(市、区)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报送省林业厅。
联系人:吴灿军;联系电话:020-81700186 ;电子邮箱:gd-wcj2008@163.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3号,邮政编码:510173。
广东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
公开方式:公开
抄送:省林业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