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省林业产业基础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门,厅属各国有林场:

    根据年度工作部署,加强全省林业产业动态监测,及时更新林业产业基础数据库信息,现就做好2016年广东省林业产业基础数据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1.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收集辖区内林业产业数据,填报《广东省林业产业基础数据调查统计表(表1—表7)》、《广东省林业产业基础数据汇总表》。

    2.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辖区各县(市、区)报表,汇总填报本地级市的《广东省林业产业基础数据汇总表》。筛选有代表性的重点企业,协调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开展产业基础数据核查。

3.厅直属各国有林场收集本林场各产业数据,填报《广东省林业产业基础数据调查统计表(表1—表7)》。

以上填报数据均为2016年1月-12月数据。文件及表格可在广东林业网站(http://www.gdf.gov.cn/index.php)通知文件栏或者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网站(http://www.gdlinye.cn资料下载区。

二、报表填报

   (一)统计范围。包括森林资源培育业、林木种苗与花卉业、野生动植物资源繁育利用业、木竹材加工业、木竹家具业、木竹浆纸业、森林食品药品和油料生产加工业、林产化工业、森林生态旅游业、林业服务业和林产品市场流通业。(详见附件1林业产业分类表)

   (二)填报内容。统计2016年填报《广东省林业产业基础数据调查统计表(表1—表7)》、《广东省林业产业基础数据汇总表》。详见附件2表格及填写说明。

   (三)上报材料。

1.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广东省林业产业基础数据调查统计表(表1—表7)》、《广东省林业产业基础数据汇总表》,电子文件发送到地级市林业主管部门。

2.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本市《广东省林业产业基础数据汇总表》及有关材料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收集本市所辖县(市、区)电子文件及本市汇总表电子文件发送到省林业调查规划院603696156@qq.com邮箱。

3.厅直属国有林场:本林场《广东省林业产业基础数据调查统计表(表1—表7)》。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寄到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电子文件发送到603696156@qq.com邮箱。

三、完成时限

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厅直属国有林场上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上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530日。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时高质量完成填报工作

省林业厅联系人:吴灿军;电话:020-81700186。

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联系人:刘曼红;电话:020-87035915,邮箱:603696156@qq.com;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338号 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林业产业室,邮政编码:510520。

    附件:1.林业产业分类表

          2.《广东省林业产业基础数据调查统计表(表1—

表7)》

3.《广东省林业产业基础数据汇总表》

 

                                   广东省林业厅

                                   2017年3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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