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开展保护候鸟“清网行动”的紧急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顺德区农业局:

秋冬季是候鸟大规模迁徙和集群活动的季节,也是野生动物保护的关键时期。为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种群安全,10月18日上午国家林业局召开了“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好“清网行动”,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势头,维护广东文明形象,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的履责意识

野生动物保护是政府生态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从维护生态平衡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提高野生动物保护的履责意识,把野生动物保护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

法规赋予的职责,建立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推动落实层级责任制,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野外资源监管,有效打击各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坚决遏制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等犯罪活动的势头。要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因保护监管不到位、执法不力导致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现象严重、大案要案屡禁不止的地区,要通报批评;一旦发现林业部门工作人员涉及非法食用、经营野生动物,将依法从严处理;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及纵容包庇违法犯罪分子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大巡护,全面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

各地要组织力量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小区和候鸟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以及其他野生动物集群活动区域加强野外巡护和看守,做到看守到点、检查到位、责任到人;要严防使用毒药、网捕、电击或电子诱捕装置、捣毁巢穴等恶劣手段乱捕滥猎候鸟和其他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清理各种用于非法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的捕鸟网、粘网、猎套、猎夹等猎捕工具,制止对候鸟等野生动物活动的人为干扰;要依法用好禁猎期、禁猎区等管理措施,及时依法划定、公布本地的禁猎期、禁猎区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有效地维护候鸟等野生动物种群安全。广州、佛山、东莞等珠三角地区要重点管控餐饮单位、集贸市场非法经营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汕头、汕尾、阳江、湛江、茂名等粤东、粤西沿海地区要重点管控在滩涂、水库、红树林深处张网捕鸟,韶关、河源、清远等粤北山区要重点管控在自然保护区及其他深山密林使用夜间照明行猎、开设探照灯并射杀候鸟等野生动物。

三、加强协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

自2016年10月18日起至11月30日,国家林业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的“清网行动”,各地要结合我省9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的“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制定“清网行动”工作方案,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在候鸟等野生动物集群分布的重点区域以及餐饮单位、集贸市场、中药材市场、花鸟宠物市场、宠物商店等场所非法猎捕、杀害、收购、出售、利用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有效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检查,主动加强与公安、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交通运输、铁路、民航、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建立执法协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强大合力。省林业厅将适时派出督导组赴各地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各地要结合11月“野生动物宣传月”,将传统媒体与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要做好国家林业局开展的 “绿色中国——保护候鸟”系列专题宣传活动的配合和支持工作。要加强新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保护氛围。要建立健全检举举报制度,立即开通、公布举报电话,省林业厅举报电话:020-81816273。有条件的地方要争取开展野生动物案件信息举报与110报警联动试点,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要争取广大人民群众、民间团体、保护志愿者支持、参与到保护工作中来,参与野外巡护、调查非法活动信息及动向,协助保护执法,形成保护管理机构与社会各界、公众协同作战、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共同推进野生动物保护事业。


附件:广东省及各地野生动物保护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广东省林业厅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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