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厅办公室转发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秋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顺德区农业局:

现将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秋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办护字〔2016〕19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近期发出的《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粤林函〔2016〕445号)和《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粤林明电〔2016〕16号)要求,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11月份是我省第二十六届“野生动物宣传月”,各地要以“保护野生动植物,建设绿色生态省”为主题,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保护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传统新闻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的宣传,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特别是加大对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普及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和保护意识。请各地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并于2016年12月5日前将有关保护执法、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报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广东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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