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6〕236号)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现就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切实履行政务公开各项职责,充分利用政务公开为渠道深入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厅长在年内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分管厅领导年内主持召开一次政务公开工作调研座谈会,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处室按照职能分工抓好工作落实,每个处室明确一名政务公开联络员,负责本处室的政务公开工作。
重大决策出台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制定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的意见,开展合法性审查,客观评估实施风险,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主动公开每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拟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广东省林业厅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厅机关本部及下属75个单位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
二、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切实抓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在全面公开我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及时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事项,并通过广东林业公众网全面公开,实行动态管理。
(二)切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的理念和线上线下紧密结合、自然人与法人分类推进的思路,全面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结合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升级改造网上办事大厅林业厅窗口,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监察。
(三)切实做好“双公示”工作。根据国家信息展示格式规范,完成广东林业公众网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栏目改造并及时公开发布相关信息。按照已商定的方式及时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交换数据,同时在“信用广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公示。
三、进一步增进政民互动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政策措施,由厅领导通过发布新闻、接受访谈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对拟出台的重要政策,牵头起草的处室应将文件和解读材料按程序报批后于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东林业公众信息网和有关媒体发布。加强专家库建设,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
(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全省林业主管部门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处室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厅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解疑释惑。配合新闻发言人做好相关工作,提升新闻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新闻应急工作预案、工作体系和协调机制。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落实《2016年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方案》要求,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加强厅门户网站网上信箱留言受理与回应。
(三)发挥媒体作用。运用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为媒体准确把握重大政策精神和采访提供便利。
四、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水平
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按时填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对信息更新情况督查。继续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相关标准,保证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100%畅通、100%按时回复、100%程序合法。建立日常办文和政务公开有机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在文件起草过程确定信息是否公开,同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座谈交流会。邀请专家学者讲授政务公开知识,提升公开工作水平。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