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财政省直管县林业局,省林业厅直属国有林场,汕头保监分局,各在粤经营森林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和我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森林保险制度,规范森林保险承保理赔业务管理,保护森林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范森林保险经营风险,促进我省森林保险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省林业厅会同广东保监局制定了《广东省森林保险承保理赔业务规程》、《广东省森林保险灾害损失认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广东省森林保险承保理赔业务规程
2.广东省森林保险灾害损失认定标准
广东省林业厅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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