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全国绿化委员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林业主管部门:

   现将《全国绿化委员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17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本次评选分配给我省的推荐名额为:全国绿化先进集体9个、劳动模范6名、先进工作者4名。各地级以上市限推荐先进集体1个和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1名。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以不推荐。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这次评选推荐工作,省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林业厅成立广东省评选推荐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推荐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材料报送

   各地要严格按《通知》规定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推荐。报送材料如下: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推荐对象汇总表、公示材料原件和征求意见表一式5份(附电子版);推荐先进个人需报2寸彩色证件照5张(附电子版),身份证件和职称证件复印件。请将推荐材料于2015年9月15日前报省绿委办公室。


   联系人:谢祥文、戴晓军     联系电话:020-81833537 

   传  真:020-81368235     电子邮箱:xxw23@163.com

 


 





广东省绿化委员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林业厅

2015年8月21日                

 

 

 

广东省评选推荐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关于开展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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