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预算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15〕184号)、《关于开展2016-2018年省级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15〕21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预〔2015〕188号)和厅领导的指示精神,为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和省级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需要开展的工作和报送的材料
(一)各处(室)需要开展的工作(6月25日前报)
1.填报《2016-2018年项目支出规划基本情况表》(表样见11页)和《2016-2018年项目支出规划明细表》(表样见12页)。该项主要指经管的专项资金。
2.填报《一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表样见13页)。该项主要指经管的专项资金。
3.将上述表格内容通过预算编制系统(财政专网)录入送审。
4.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建议(按财政厅的提纲编写、用词需高度概括集中,详见17页)。
5.填报《2016-2018年项目预算支出申报表》(每个项目一份,表样见14页)。该项主要指部门预算中安排的自己使用的项目支出。
6.填报《2016-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汇总表》(以处室为单位,包括其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表样见16页),由所在处室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厅计财处汇总。该项主要指部门预算中安排的自己使用的项目支出。
7.将《2016年-2018年项目预算支出申报表》(表样见14页)报送其委托的预算单位(厅办公室或相关事业单位)录入系统。该项指部门预算中安排的自己使用的项目支出。
8.填报《2016-2018年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征收计划及执行情况表》(该表由林政处负责填报森林植被恢复费部分、基金中心负责填报育林基金部分,表样见8页)
(二)各预算单位需要开展的工作(6月25日前报)
1.填报《2016-2018年基本支出规划表》(表样见10页)。
2.填报《2016-2018年项目预算支出申报表》(每个项目一份,表样见14页)。
3.填报《2016-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汇总表》(表样见16页),由所在处室(单位)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
4.填报《2016-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经营收入规划表》(表样见9页)。
5.填报《2016-2018年收入项目规划表》(表样见7页)。
6.填报《2016年会议、培训一览表》(表样见20页)。
7.将相关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基础信息等数据通过财政专网录入到预算编制系统中。
二、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简要流程
1.由部门编制中期财政规划(2016-2018年)
2.省财政厅审核我厅报送的中期财政规划(2016-2018年),形成规划草案,报省政府审核。
3.我厅根据省政府审核意见,对中期财政规划(2016-2018年)进行修改完善。
4.我厅将修改完善后的中期财政规划(2016-2018年)再次报省财政厅审核。
5.省财政厅将全省修改完善后的规划再次报省政府审批。
6.我厅根据省政府审批的中期财政规划(2016-2018年),在中期财政规划框架下编制年度预算。
三、编制要求
1.总体要求。
(1)中期财政规划(2016-2018年)包括基本支出、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2)中期财政规划(2016-2018年)经省政府批准实施后,对2016年年初预算具有约束性。各部门2016年初预算安排原则上不突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对应的2016年规划,2017-2018年规划指引对应年度预算。
(3)中期财政规划(2016-2018年)的编制必须由新的预算编制系统,通过财政内网专线申报。
2.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的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财政厅批复数。人员经费的标准原则上按照上年度批复的标准填列。
(2)基本支出按“在职人员统发”、“在职人员非统发”、“在职人员公用”、“离退休统发”、“离退休非统发”、“离退休公用”、“住房维修补贴”等类别填列。
(3)2017-2018年的基本支出可参照2016年的标准。
3.项目支出
(1)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基数按照上年度的基数不变。2017-2018年的项目支出基数按照上年度的10%递增。
(2)按照以前惯例,一次性安排的项目的资金额度全部收回,不能作为2016-2018年部门预算的基数。
(3)各处室、各单位申报一次性的项目必须有厅领导的批示(需提供纸质材料),否则不能申报。
(4)区分轻重缓急。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证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尤其是工资、住房改革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法定支出需要,保证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重大决策的支出需要。
①各单位必须把2016-2018年的重点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列入年初部门预算。年中一般不再追加预算。
②编制的项目支出必须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在《2016-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汇总表》(包括所有项目)进行标注。厅党组在审核预算过程中,若要减少支出时,将从序号大的项目开始删减。
(5)出国考察经费、车辆费用仍按以前年度的编制办法执行。
(6)2016年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支出不得超过2014年决算和2015年部门预算数(“两条红线”)。
(7)部门预算严格控制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所有的会议、培训必须提供相关的依据、参加人数、天数等预算编制资料,并填报《2016-2018年会议、培训一览表》。
附件:1.各表格表样(注意:不准改变表格的表头格式)
2.2016-2018年**单位中期财政规划建议(提纲)
备注:
1.所有表格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或到“省林业会计交流QQ群,号码:121685363 ”群共享下载。
2.厅机关各处(室)、除保护区外的预算单位,将相关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gdslyjjcc@163.com或者通过OA发送至梁海燕邮箱。
3.各国家级、省级保护区,将相关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gdnr81702097@163.com,由保护区办汇总后报计财处。
4.所有表格在发送电子版的同时,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纸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