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 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2) 236 号) 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22号) 要求,现将经省林业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省林业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具备林业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反馈到你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4 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请将《公示》于你单位网站发布或于显著位置张榜,公示结束后,请你单位纪检(监察) 或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2) 上如实加具意见、盖公章,于2014 年12月10日前交回省林业厅人事处。
附件: 1.公示.pdf
广东省林业厅
2014 年11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