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广东省林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及财政省直管县(市)林业、财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3年广东省林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印发给你们(可从广东林业信息网www.gdf.gov.cn或广东林业科技信息网www.gdfst.org直接下载)。凡申请2013年省林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均按本《指南》的规定办理;不符合《指南》规定程序和要求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执行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与省林业厅或省财政厅联系。



广东省林业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3年2月7日




2013年广东省林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粤府〔2006〕37号)和《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林业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粤林〔2005〕163号)及省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林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管理,做好2013年度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目的意义和绩效目标

(一)目的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林业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2012年2月,省政府召开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开展新一轮十年绿化广东工作,提出要建设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森林进城围城等三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农业科技创新,提出了农林业科技创新的重点。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大力建设生态文明,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走“生态立省”,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要全面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实现森林资源“双增”目标,建设现代林业强省和全国一流、世界先进的现代大林业,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技术是关键。目前,与世界和我国林业发达地区相比,我省林业发展中还存在着森林经营水平不高、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森林质量和功能低下、林业产业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实施省林业科技创新专项,将进一步加强我省林业科技创新,增强林业科技的支撑作用,有效提高森林的经营水平和产业的发展能力,提高森林的质量与林业综合效益,全面推进广东现代林业建设。

(二)绩效目标。

以林业科技创新带动一批重大的、紧迫的、关键性的林业科技项目实施,并通过强化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在林木新品种选育、困难立地造林、森林结构优化、生态景观构建、森林资源培育、森林可持续经营、碳汇林业、森林多资源利用等科技创新取得明显突破,尽快解决制约我省林业生态建设、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增加林业技术储备,更好地为广东林业科技长远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增强广东现代林业强省建设的科技支撑。通过项目实施,重点解决一些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森林进城围城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及油茶产业、林下经济发展、林产品开发、有害生物防治等关键技术问题,每年取得3-5项重点林业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培育林木良种和新品系5个以上,解决2-3个主要林木良种的繁育技术,构建生态景观林带、低效林改造优化模式;建立林业新技术、新品种试验示范林1万亩以上,逐步构建覆盖全省的集科研试验、示范、成果转化于一体的林业科技试验示范网络。

二、支持范围与申报对象

本项目主要支持开展林业重大公益技术、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广东省境内(包括中央驻粤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林业及相关领域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推广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可以自由申报本项目,各级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不能作为申报单位申请项目。

三、支持环节与用途

省级资金用于支持科研开发和示范两个环节,主要用于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和示范工作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包括:原材料费(种苗、肥料、药剂/制剂等)、设备购置及使用费(设备购置、试制及一般设备的使用等费用)、专用业务费(造林费、抚育管理费、测试分析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合作交流费、咨询费、信息/资料与知识产权事务费等,其中后四项支出合计不能超过总支出的15%)。

四、申报内容与资助资金额度

(一)项目类型。

专项本年度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两大类。

(二)项目内容。

围绕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森林进城围城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产业发展,开展林木良种选育、森林资源培育、困难立地造林、森林可持续经营、生态景观构建、重大有害生物防治、林业多资源开发利用、森林碳汇计量监测等关键技术攻关,推进重点科技成果转化及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应用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优良乡土阔叶树种和珍贵用材树种良种选育及高效栽培技术研究与示范;

(2)生态景观林带营建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3)森林进城围城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4)工业原料林资源培育和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5)森林可持续经营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6)林业防灾减灾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7)碳汇林业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申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各申报项目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应在此范围内,且不能与国家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专项等)的主要内容重复。

(三)项目申报资助资金额度。

重大项目申报资助资金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面上项目申报资助资金额度不超过30万元。乡土阔叶树种、珍贵树种、油茶等三项内容可申请重大项目。

(四)项目实施期限。

重大项目实施期一般为5年,面上项目一般为3-4年。

五、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运行管理规范;具有能够承担本项目有关创新研究和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的学科带头人,科技人员年龄、学科结构合理,人员相对稳定的技术队伍。

2、具有开展科研开发工作所必需的工作基础、科研设施及运行管理经验,包括前期研究基础和试验示范基地等必要的实施条件,并能够提供试验示范相应的配套资金,以保证科技项目的延续性。申报单位或参与单位有可用于申报项目开展试验研究工作的林地(自有或长期租用,需提供林权证或经公证的租地合同),重大项目建立试验示范基地应不少于500亩,面上项目应不少于200亩,且相对集中连片。

3、往年已立项项目在实施期内,且省财政补助不超过两次、属于重大项目范围的可继续申请;省财政仅补助一次的面上项目可继续申请,但2012年度新立项的面上项目2013年暂不接受继续申请。继续申请项目实施进展良好,并提交“广东省林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不属于继续申请项目的,项目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的任何一方)和第一申报人及所有参加人,对同一研究内容不得进行重复和交叉申报;同一单位或第一申报人对本单位或本人以往年度已立项的项目,不能对相同或相近内容进行重复申报。

4、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人员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5、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实现责任和风险共担、知识产权和利益共享。项目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晰各方工作内容、任务、经费安排及知识产权归属等事项。

6、申请重大项目的申报单位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产学研合作基础,项目联合申报单位2-3个;有较稳定的研发团队,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

(二)申报人条件。

1、申报重大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申报面上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取得硕士学位以上且参加工作时间超过三年以上。项目负责人应有固定单位,无不良科研行为,从事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或技术开发等工作三年以上。

2、申报项目第一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的正式在职职工,年龄不超过58周岁(按2013年2月28日计算)。

3、项目申报人只能主持申报1项本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承担以往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且2012年底前还未到项目实施期限的项目负责人,除符合继续申请条件的以外,本年度不能申请新的项目。2012年底前已到项目实施期限,但未按要求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也不能申请新的项目。

六、申报程序

(一)市县所属的项目申报单位向同级林业、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同级林业、财政部门对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后联合逐级上报省林业厅、省财政厅;财政省直管县所属的项目申报单位经同级林业、财政部门审核后,直接上报省林业厅、省财政厅。

(二)省直属林业单位,省内及中央驻粤林业及相关领域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直接向省林业厅、省财政厅提出申请。

七、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1、项目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两种形式同时进行。

2、申报单位登陆“广东省林业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210.75.49.15:8080/gdfms/),注册用户进行申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登录系统进行审核。

3、网上申报材料经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提交后,方可正式打印书面申报材料;省属及中央驻粤单位经本单位审核提交后可直接打印。

(二)限额申报。

每个地级以上市各限申报面上项目共5项,但同一申报单位申报项目限1项;财政省直管县(市)各限申报面上项目1项;省属和中央驻粤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各限申报面上项目10项,省林业厅所属非科研单位限申报面上项目1项。申报重大项目的,每个地级以上市不超过1项,省属和中央驻粤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不超过3项。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限额申报规定,凡超额申报的,该单位所有申报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下午5时;各地、各单位于2013年3月29日前将项目书面申报材料上报省林业厅(科技与交流合作处)和省财政厅(农业处)。书面申报材料需与网上审核提交的材料一致。申报材料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四)审核要求。

1、各市和财政省直管县(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所报项目及所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受理和初审申报项目的林业主管部门必须对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在每一复印件上出具“与原件相符”的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予以确认。各市和省直管县财政部门负责所报项目及所附相关材料的合规性审核。

2、需要市县财政投入扶持资金的项目,必须由同级财政部门出具同意按规定投入资金的承诺文件。

3、所有项目的承担单位必须承诺愿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材料内容。

1、项目申报书(按系统申报格式)。

2、项目申报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试验示范用地林权证、地形图等)、承诺书及申报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上年度资产负债表、申报人身份证件及在职正式职工证明等。

3、往年已立项的项目,申请继续实施的应提交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报告(网上申报时在执行管理中填报,并导出后打印书面材料作为申报书内容报送)。

4、市县林业和财政主管部门联合逐级向省林业厅、省财政厅上报的申报文件;省及中央驻粤单位直接向省林业厅、省财政厅上报的申报文件。

5、申报项目汇总表(附在申报文件后,格式见附件2)。

(六)报送材料数量。

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双面装订成册)一式10份,其中:正本2份(在封面上注明),省财政厅(农业处)和省林业厅各1份;副本8份,报省林业厅。

八、项目管理

(一)项目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按照“公开申报、公平竞争、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原则,通过评审择优选择并落实项目承担单位。

(二)项目申报单位如实填报项目申请事项,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和以后年度申报资格。

(三)省林业厅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指南要求的项目不再进行专家评审。

(四)省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重大项目还将组织进行现场答辩,经综合评价确定拟列入专项计划的项目。

(五)经省财政厅批准下达的专项资金项目承担单位应与省林业厅签订《广东省林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合同书》;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合同书》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如期完成项目任务。

(六)项目执行期间,省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考核,对未按合同执行,达不到阶段考核目标,配套条件得不到落实的项目,管理部门有权终止合同。

(七)项目绩效评价按省财政厅及省林业厅的有关要求进行。

(八)项目完成后,省林业厅会同省财政厅按省专项资金项目及科技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项目目标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作为今后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其他事项

1、本指南由省林业厅会同省财政厅解释。

2、本指南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广东省林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内容

2.广东省林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2013年申报项目汇总表




附件1:广东省林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包括以下15个方面,其中:乡土阔叶树种、珍贵树种、油茶可申请重大项目,面上项目均可自由申报。

(一)优良乡土阔叶树种和珍贵树种良种选育及高效栽培技术研究与示范。

1、优良乡土阔叶树种良种选育和高效栽培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分类号:2013001)

开展主要乡土阔叶树种良种选育、苗木繁育和高效栽培技术研究与示范。选育优良种源、家系、无性系和新品种,建立乡土阔叶树种遗传改良工程技术体系,研究优良品系无性快速繁殖产业化技术和高效栽培技术,建设优良种质资源基因库和良种繁育基地,营造优良种源、家系、无性系、新品种与高效栽培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林。

2、珍贵树种良种选育和高效栽培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分类号:2013002)

开展珍贵树种良种选育、壮苗培育、高效栽培及促进心材形成技术研究与示范。选育速生、优质、抗逆及心材率高的珍贵树种优良种源、无性系和新品种,构建主要树种苗木快繁和高效栽培技术体系,建立优良种源、无性系、新品种与高效栽培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林。

(二)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3、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分类号:2013003)

开展生态景观林带优良植物材料筛选,主要树种和木本花卉良种选育、苗木快速繁殖,特色景观林带构建模式、经营技术等研究,构建优良树种、优化配置模式的生态景观林示范带。

(三)森林进城围城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4、城市森林结构优化与城乡一体化生态体系构建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分类号:2013004)

开展城市森林主要植物材料筛选及结构优化、城市群景观生态廊道构建、近自然城市森林经营等研究,构建城乡林业生态建设一体化技术体系和示范林。

(四)工业原料林资源培育和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5、工业原料林树种良种选育和高效栽培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分类号:2013005)

开展松、杉树种杂交育种、高世代育种、无性系选育及平衡施肥等高效栽培技术研究,完善良种培育与栽培技术体系,建立优良品系及高效栽培技术示范林。

6、木本粮油树种良种选育和高效栽培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分类号:2013006)

开展油茶等主要木本粮油树种良种选育、无公害栽培、精深加工及高值化开发利用、新产品开发、产品质量检测与控制等技术研究与示范,重点开展本地油茶优良资源的收集、区域试验与测定,构建油茶无公害高效栽培技术体系,建立优良品系、高效栽培及精深加工技术示范基地。

7、木竹材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分类号:2013007)

开展速生材利用、木竹功能性材料开发、废弃木质材料高效加工利用等研究,推进木材加工新技术、新产品规模化应用。

(五)森林可持续经营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8、沿海防护林体系构建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分类号:2013008)

开展沿海防护林、红树林抗风、抗病等抗逆性强的优良植物材料选育,防护林结构调控及维护技术研究与示范,红树林内管道养殖系统研究与示范,建立沿海防护林植物新材料及结构调控技术试验示范林。

9、困难立地造林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分类号:2013009)

开展沿海困难立地、粤北石漠化、金属矿山废弃地等困难地造林树种选择、配置模式及造林技术研究,突破困难立地造林技术瓶颈,建立不同立地适生树种、栽培模式及造林技术示范林。

10、森林经营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分类号:2013010)

开展疏残林、纯松林和布局不合理的速生林改造及大径材培育关键技术研究,构建森林高效经营利用技术体系,建立低效林改造和大径材培育试验示范林,促进森林结构调整优化、生态功能和林地生产力的提高。

11、林特产资源高效开发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分类号:2013011)

开展森林食用、药用等林下经济植物及笋材竹良种选育、资源培育、新产品开发等研究,构建林特产资源高效、安全培育示范基地。

(六)林业防灾减灾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1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分类号:2013012)

开展森林主要病虫害及林业有害植物的生物防治、持续控制技术研究与示范,研制新型林用无公害制剂,研发天敌昆虫繁育及其应用技术;开展林业有害生物实时监测与早期预警技术研究,构建以生物防治等无公害措施为主的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持续控制技术体系。

13、野生动物繁育及疫病监测控制技术研究(项目分类号:2013013)

开展野生动物繁育、野外监测技术研究,促进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开展野生动物疫病传播途径、疫病防治技术等研究,构建野生动物疫病防控技术体系。

14、森林防火监测与安全扑救技术研究(项目分类号:2013014)

开展森林火灾动态监测、风险评估、安全扑救等技术研究,构建森林火灾监测与安全扑救技术体系。

(七)碳汇林业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15、碳汇林建设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分类号:2013015)

开展森林碳汇计量监测方法研究,构建森林碳汇计量监测技术与指标体系;开展高效固碳树种筛选、高碳储量森林结构优化、碳汇林定向培育技术等研究,增强森林碳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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