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林办函(2012)228号
关于开展2012年年度普法考试的通知
各地级市林业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深圳市城管局、珠海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阳江市农业和林业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系统年度普法考试的通知》(林普办[2012]3号)要求,省厅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12年全省林业系统年度普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
县级(含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
二、考试时间
各单位统一场地,按照省厅规定的时间,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12年12月27日上午9:00—11:30。
考试试卷由各单位在广东林业政府网站上下载后自行印制。厅机关各处室和大院所属事业单位试卷由省厅政策法规处负责统一印制。试题答案在考试结束后由省厅政策法规处提供。
三、相关要求
试卷印制、考试组织、评卷工作由各地级市、县林业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没有法制工作机构的,明确专人负责。地级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将本地区考试情况于2013年1月8日前报省厅政策法规处。不参加考试或者考试不及格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
联系人:邹碧山
联系电话(传真):020—81813689
Email:gdly717@21cn.com
广东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