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林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实施意见

各地级市林业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深圳市城管局、珠海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阳江市农业和林业局,各县(市、区)林业局,局所属事业单位,局直属国有林场: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粤发[2010]8号),加快林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广东现代林业建设,努力实现由林业大省向林业强省转变,争当全国现代林业的排头兵,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林业发展方式转变意义重大
  1.充分认识加快林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增强我国经济国际竞争力、抗市场风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全球气候变化、节能减排的新形势,使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刻不容缓。林业不仅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而且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切实把行动统一到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加快林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进一步增强加快林业发展方式转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充分认识加快林业发展方式转变的紧迫性。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民群众物质生活获得了极大丰富,但社会的生态负荷日益加重,生态产品已成为我省经济社会最短缺的产品,生态差距已经成为我省与国内外发达地区最主要的差距,生态承载力与经济高速增长不相适应,生态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瓶颈。形势迫切要求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创新林业发展思路,加快培育森林资源,最大限度地增加森林面积,不断提高森林质量,推进森林资源由数量扩张向数量、质量并重转变,推进林业发展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充分发挥林业在改善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特殊作用。

3.充分认识加快林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艰巨性。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推动造林绿化,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成效显著。全省林地面积1.65亿亩,1985年至2009年,全省有林地面积由6945万亩增加到1.41亿亩,森林覆盖率由27.7%增加到56.7%。林业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木材加工业、林产化工业等传统优势产业在全国领先,珍贵树种、经济林果、木本粮油、野生动植物资源培育利用迅速崛起,2009年我省林业产业总值达2200亿元。但我省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生态功能不强的问题依然突出,林资源中针叶林多、阔叶林少,单层林多、复层林少,纯林多、混交林少,幼龄林多、中龄林少,疏林多、优质林分少等“五多五少”的现象仍然普遍,全省目前还有2000万亩低效生态公益林需要因地制宜采取封山管护、封山育林、补植套种等措施进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提高生态功能等级任务十分艰巨。林业产业仍存在发展规模偏小,产业结构不合理,产品质量档次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体制机制不顺,对国民经济和农民增收的贡献比重不大等等问题。各级林业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坚决突破陈旧思维定势和体制机制障碍,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继续发扬行业精神,迎难而上,努力建设林业强省。

二、加快培育优质森林资源,进一步增强森林碳汇功能

4.突出抓好城乡造林绿化。加快城镇和荒山荒地、无立木林地造林绿化,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和生态文明万村绿大行动,进一步扩大有林地面积,提高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森林覆盖率。加快实施森林城市建设工程,推进城市风景林和珠三角绿道网建设,着力构建“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多功能、多效益”城市森林群落,提升城市绿化水平。2015年,全省新增森林面积900万亩,新增森林蓄积量1.32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58%

5.突出抓好低效林改造。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工程造林补助标准,加快推进林分改造、沿海防护林、水源涵养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按照森林演替规律和近自然森林经营的模式,通过封育管护、补植套种等方式,实行乔灌草结合、针阔叶混交,提高人工林生态系统的适应性和天然次生林的生态系统稳定性,全面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

6.突出抓好森林抚育。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森林抚育专项资金,强化森林抚育工作,加快中幼林特别是新造林的抚育,提高造林成效,促进新造林、中幼林尽快成林,全面提升林地生产力和林木生长量,切实提高森林质量。加强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经营,加快自然保护区数字化监测管护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水土流失区、石漠化地区、粤北雨雪冰冻灾害地区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工程,迅速恢复森林植被,促进森林资源的增加。每年完成中幼林抚育300万亩,力争到2015年我省乔木林单位面积活立木蓄积量提高到60立方米/公顷

7.强化造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制度,大力推广使用林木良种壮苗,充分发挥重点采种基地、良种繁育基地和重点示范苗圃的基础作用,推行定点苗圃定向供苗。进一步完善造林质量监管体系,逐步推行造林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资质准入制度,建立事前招标、过程监理、事后报账三位一体的造林质量监管体系,对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实行法人责任制、监理制和报账制。加强检查验收,实行县自查、市抽查和省核查的三级造林检查验收制度,层层把关,把造林资金使用与完成造林的数量和质量挂钩,切实把好城乡造林绿化质量关。

8.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强化林业生物灾害防治工作,加快构建现代林业生物灾害预防和应急防控体系,加强基层防治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以无公害防治为主的专业化防治服务,突出抓好松材线虫病、薇甘菊、松突圆蚧和桉树、油茶等用材林、经济林病虫害防治,努力实现由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转变。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强化各级政府森林防火责任制考核,加强森林火险预警监测和信息指挥体系建设;强化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火灾扑救培训基地建设;加快建立广东省航空护林站,积极开展航空森林消防业务,推广以水灭火技术,提高我省森林防火科技含量,增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快速反应能力,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强化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加强林政、森林公安等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三、加快构建现代林业产业体系,进一步做强林业产业

9.提升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制定出台广东省木材加工运输管理办法,提高木材加工准入门槛,淘汰一批高耗、低效的林产品加工项目,支持发展科技含量高的林产品精深加工和木材循环利用项目。坚持高起点、高科技、高效益大力发展十大林业支柱产业,即森林资源培育业、林木种苗与花卉业、野生动植物资源培育业、木(竹)材加工业、木竹家具业、木竹浆纸业、森林食品、药品和油料加工业、林产化学工业、森林生态旅游和林产品市场流通业,提高森林资源综合利用率,不断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支持珠三角地区发展家具、木地板、花卉种苗和珍贵树种等优势产业;扶持粤北地区发展生态旅游、人造板、竹子加工、油茶等优势产业;扶持粤西地区发展竹造纸、人造板、林产化工、林药和林果等优势产业;支持粤东地区依托自身森林资源发展茶果、家具等特色产业。鼓励林业企业建设原料林,带动商品林基地发展,努力实现“林纸一体化”、“林板一体化”。

10大力发展林业龙头企业。坚持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大力扶持培育一批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林业产业化发展模式、辐射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强的林业龙头企业,努力打造拥有自主品牌的区域特色产品,建设现代林业产业园区。实施名牌带动战略,重点扶持人造板、木质家具、木地板、松香等林业龙头企业创建名优品牌,着力培育一批重点出口企业,加快构建我省林产品出口基地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开发经营国外森林资源,拓展国外市场。鼓励大型林产企业上市融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1.着力培育林业新兴产业。充分利用丰富的森林资源,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森林食品、森林药材、木本粮油、木本花等特色产业,积极发展野生动植物资源培育业,扶持种植珍贵树种,培育林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森林文化产业,加强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具有森林特色的生态旅游产品开展“森林生态旅游示范基地”和“优秀森林生态旅游度假区”评选活动。大力扶持发展油茶产业,开发油茶系列产品力争到2015年全省建成油茶基地300万亩,年加工生产优质茶油15万吨。

12.拓林产品物流服务业研究制定全省林产品物流服务发展规划,支持建设一批特色林产品专业市场,加快构建我省林产品市场流通和价格信息服务体系;加强林产品质量监管,推进林产品质量安全认证。落实林业投融资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和外商投资兴建一批多元化林产品综合流通市场,拓展林产品流通服务。统筹建设一批重点林产品物流园区,完善珠三角地区大型林产品专业市场,支持广州地区建设林产品综合物流中心,推动粤北、粤东、粤西地区建设区域性和专业性物流中心。健全农村林产品流通网络,积极培育林业要素市场。扶持发展家具、木质建材、花卉苗木、森林旅游四大消费服务市场。大力扶持各地建设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完善林业产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政府、企业间的桥梁作用。

四、加快林业科技创新,进一步提高科技支撑水平

13.突出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加强林业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组织实施省林业科技创新专项,加快林木新品种培育、种质资源创新利用和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开发应用,推进珍贵树种、木本粮油、木本中药材、生物质能源、碳汇林业等重点或新兴领域的科技攻关,充分挖掘森林资源潜力,促进林业结构调整,拓展林业发展空间。创建全国林业科技创新示范省,加快推进林业科技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林业科技创新型龙头企业,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提升林业科技创新能力。

14.加快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构建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林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建设林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推进林业科技产业园区和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快建立林业科研试验示范和中试基地,推进速生树种、珍贵树种、木本粮油和珍稀植物等推广应用,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积极推进林业科技富民示范工程,实施林业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开展林业科技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对农民进行苗木培育、种植栽培、抚育经营和采伐利用等各个环节的技术指导,把农民急需的实用技术送到田间地头,提高林业生产经营水平。

15.进一步优化林业科技创新环境。加大对林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支持力度和资金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在林业科技创新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和完善林业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协作机制,强化重大项目攻关的组织协调。整合和优化林业科技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多学科领域研究机构的综合优势,组建区域性林业研究中心,构建布局合理、联合协作的新型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建立健全全省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强化科技推广的公益性职能。创新林业科技激励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和知识结构,努力培养一批结构合理、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林业科技创新团队及一批林业实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五、加快林业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增强林业发展的动力

16.突出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抓重点、解难点,树典型、促全面,全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确保2010年底前完成全省林改主体改革任务。加大山林纠纷调处力度,尽量避免、努力遏制因山林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始终把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作为核心工作予以重点关注,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17.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将全省国有林场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生态公益型林场按从事公益事业单位管理;商品经营型林场全面推行企业化管理,按市场机制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国有林场经营,积极发展股份制林场。按照国有林场不同性质加快劳动人事制度改革,调整国有林场规模和布局,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努力建立符合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切实提高我省国有林场经营管理水平。

18.大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按照省编委《关于加强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的指导意见》(粤机编[2009]43号)的要求加快推进基层林业工作站的改革,把基层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夯实林业基层基础;完善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增加贴息规模;完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推动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积极开展森林保险试点,完善保险办法和机制;建立健全林权管理机构和交易平台,尽快出台林地、林木流转管理办法,规范流转行为;积极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进一步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

六、加快完善林业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林业发展方式转变的组织保障

19.改进林木采伐管理机制。一是改革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管理。在坚持采伐限额制度和凭证采伐制度的前提下,对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实行备案制,并进一步优化采伐限额管理机制。对规划林地上的林木,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体系,其他非规划林地上的林木采伐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二是改革森林采伐管理方式。在严格保护生态林的前提下,进一步放活商品林采伐。对于已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按照森林经营方案分配采伐指标,批准采伐申请,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对未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按照森林资源所占份额和分类排序(优先安排病虫害或火灾林分、工业原料林、过熟林等)的原则安排采伐指标,批准采伐申请,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其他非林地上的林木,由森林经营者自主经营,对申请采伐的,林业主管部门及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三是简化森林采伐审批程序。森林经营个人或单位需要采伐林木的,可凭林权证直接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林业站核实后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取消其他各类中间审核环节。

20.完善生态公益林管理机制。在修订完善《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省政府令第48号)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完善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以法规形式确立生态公益林有关机构、管理、保护、补偿和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建立高效、规范的生态公益林管理机制,促进我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轨道。进一步理顺我省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管理,逐步将全省所有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纳入省级生态公益林范围,当前要抓紧做好对现有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实行统一区划、统一补偿、统一管理的工作,力争区划扩大省级生态公益林约600万亩,使全省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6000万亩。

21.健全林业投资机制。争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立林业补贴制度,对造林育林、林木良种和木本粮油、生物质能源林、珍贵树种及大径材培育给予财政扶持,促进林种树种结构调整。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局加大对我省造林的扶持力度,扩大造林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并将我省列入国家林木良种种苗补贴范围和国家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同时,积极争取省财政加大对林业投入力度,加快发展碳汇造林,增加我省森林碳汇,为积极主动地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发挥林业的特殊作用。

22.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林业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弘扬“专业、敬业、勤业、创业”的行业精神,努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节约型、廉洁型”机关,促进干部职工形成恪尽职守、勤政廉政、干净干事、开拓创新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明确岗位职责,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简化办事程序,强化便民为民,提高机关效能,坚定不移地提高执行力,全面提升林业行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林业资金、资源和队伍安全。

23.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省林业局成立加快推进林业发展方式转变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清理不利于加快林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定,并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快推进林业立法,建立有利于加快林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法规体系。加强对全省林业行业转变发展方式的检查考核,将其纳入林业相关考核内容。加强林业队伍培训,用两年时间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全面培训。积极探索加快林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新路子,广泛宣传转变林业发展方式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有利于加快林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良好氛围。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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