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省林业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广东省林业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十一、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省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荒漠化、石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防治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和草原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省级生态公益林划定和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组织实施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四)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研究提出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的调整意见。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五)负责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和省重要湿地,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指导建设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的设立申报、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省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开发森林体验、森林康养和生态教育等生态服务产品。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八)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林木种苗、草种管理。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及其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指导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指导、组织或参与全省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依法行使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指导监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省应急管理厅,以省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核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监督指导林区公路建设和管理。

  (十二)负责林业科技、宣传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全省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林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十三)完成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省林业局应当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二、部门机构设置

  局本部内设处室 16 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生态保护修复处、森林资源管理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湿地管理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改革和产业发展处、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防治检疫处、森林火灾预防处、科技与交流合作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服务处、机关党委。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广东省南岭保护区管理局、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广东省基金管理中心、广东省林业政务服务中心、广东省林业科技推广总站、广东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广东省森林资源保育中心、广东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广东省森林公安局、广东龙门南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粤北华南虎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新丰云髻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台山上川岛猕猴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车八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广东阳春百涌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佛冈观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内伶仃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广东南澳候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惠东古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广东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广东石门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广东珠海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云开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罗浮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河源新港省级保护区管理处、广东江门古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封开黑石顶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大埔丰溪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五华七目嶂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海丰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曲江罗坑鳄蜥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乐昌杨东山十二度水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龙川枫树坝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连平黄牛石保护区管理处、广东陆河南万红锥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紫金白溪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仁化高坪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东源康禾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乳源大峡谷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郁南同乐大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梅县阴那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潮安凤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连山笔架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省林业工会委员会、广东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广东阳春鹅凰嶂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怀集大稠顶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连南板洞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惠东莲花山白盆珠省级自然保护区、广东蕉岭长潭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怀集三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和平黄石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乐昌大瑶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西江烂柯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始兴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兴宁铁山渡田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连州田心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河源大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南雄小流坑—青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平远龙文-黄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从化陈禾洞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曲江沙溪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恩平七星坑保护区管理处、广东清新白湾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翁源青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茂名林洲顶省级保护区管理处、广东揭东桑埔山—双坑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广东大亚湾水产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雷州珍稀海洋生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广东徐闻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广东南澎列岛海洋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广东江门中华白海豚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连南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惠东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广东省乳阳林场(广东南岭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广东省沙头角林场(广东梧桐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广东省龙眼洞林场(广东莲花顶森林公园管理处) 广东省天井山林场(广东天井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广东省樟木头林场(广东宝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广东九洞森林公园管理处)广东省乐昌林场(广东后洞森林公园管理处)广东省连山林场(广东鹰扬关森林公园管理处)广东省东江林场(广东东江森林公园管理处)广东省九连山林场(广东九连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广东省西江林场(广东羚羊峡森林公园管理处)广东省德庆林场广东省郁南林场广东省云浮林场、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第二部分 2021 年部门预算表

  (请下载附件查看)

  第三部分 2021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1 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73869.93 万元, 比上年增加21162.17 万元,增长 40.2 %,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新增了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等事业发展性资金以及省发改委等外单位下达我局专项资金项目收入;支出预算 73869.93 万元,比上年增加 21162.17 万元,增长 40.2 %,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新增了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等事业发展性资金以及省发改委等外单位下达我局专项资金项目支出 。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1 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 653.33 万元,比上年减少 5.41 万元,下降 0.82 %,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总量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 52.33 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49.62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5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99.62 万元),比上年减少 15.73 万元,下降 3.4 %,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购置及运行开支 ;公务接待费 151.38 万元,比上年增加 10.32 万元,增长 7.3 %,主要原因是以国家公园为主题的自然保护地建设、国有林场改革重点工作有序推进,需要频繁到各保护区和省属林场开展相关调研 。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2021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278.27 万元,比上年增加 169.42 万元,增长 8 %,主要原因是相比 2020 年,年初预算收入、支出、工作任务都有所增加,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局本部和广东省森林公安局出差等费用相应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 2928.25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1117.66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736.5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1074.09 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 194877.95 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 739648.47 平方米,车辆 328 辆,单价在 100 万元以上的设备 14 台等。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2736.51 万元,主要是购置车辆、电脑、空调、办公桌等。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 年,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项目

预算数

绩效目标

2021 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

1248.21

有效建设和保护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切实

保障林农利益。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森林、湿地资源补充调查

1300.00

通过开展广东省森林资源、湿地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汇集、补充森林资源、湿地资源资产数据,估算森林资源、湿地资源资产经济价值, 构建广东省森林资源一张图、湿地资源一张图和资产一张图,建立广东省森林资源、湿地资源资产清查和管理的资产数据库并探索成果应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森林、湿地资源资产清查技术路线和工作方法,为建立健全符合广东省管理实际的森林资源、湿地资源资产

清查制度提供支撑。

2021 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

3150.57

有效建设和保护省级以上生态公

益林,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林农利益。

  注:金额单位,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 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九、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 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三公”经费:指省直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的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包括公务出国(境) 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
2021年广东省林业局部门预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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