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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潮州发布今年第3号林长令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8-26

  当前正值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急速扩散期与发生高峰期。近日,潮州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何晓军,潮州市市长、市林长刘胜共同签发潮州市2024年第3号林长令,强调要总结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科学制订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充分借助各级林长压实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

  林长令要求,要健全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各级林长、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严格落实林长制工作责任,将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纳入林长制责任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协调联络机制。要坚持属地管理,落实防控主体责任,采取“宜除则除、宜改则改”的措施及时清理消杀病枯死树,督促指导和协调解决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落实防控经费,完善疫情防控保险机制,拓宽疫情防控资金投入渠道,保护好绿美潮州生态建设成果。

  林长令强调,要实事求是科学制定防治工作方案。林业主管部门要实事求是科学制定防治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松材线虫病除治、改造规范,提高防治效果。各地各部门根据防治方案,要进一步完善建立县、镇二级疫情监测普查和预警体系建设,及时发现、及时通报、及时处置疫情。要主动联系林业主管部门实地指导规范防治作业,结合实际除治、改造同步推进,确保防治工作取得实效。要采取措施重点保护古松树及胸径80cm以上的松树,提高古松树长势和抗病能力。

  林长令指出,要重点做好疫木无害化处理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确保疫木无害化处理,严防疫木流失或直接遗弃。要明确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工作责任主体、施工单位、技术指导单位,确保防治作业设计规范,疫木无害化处理到位。要继续推动新建疫木加工厂建设,并对已建疫木加工厂严格规范管理,对疫木的变性处理实行采伐、运输、指定加工厂变性处理全链条闭环管控。要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中松树采伐审批、疫木流通、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管理,杜绝疫区内疫木流失和疫区间的无序、非法流动。

  林长令明确,要加大力度宣传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意义。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扩大全市宣传范围,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参与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横幅标语大力宣传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基础知识,广泛宣传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必要性,推动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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