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长者助手
首页 > 政务动态 > 要闻速递

辟谣!“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将被取消”是谣言

时间 : 2023-03-14 16:20:32 来源 : 本网
【字体:

  近期,网络上出现的“2023年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将被取消”相关言论,均属于谣言。

  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进一步完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的重要内容,通过调整个人账户划入金额和使用范围,增强医保基金共济保障能力,提高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水平。

图片

  本次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并未取消个人账户,也不影响已划入个人账户内资金的使用,更没有“拿走”已经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

图片


手机版 无障碍浏览 微信 智能问答 长者助手 微信二维码 手机版二维码

网站地图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57715号

版权所有: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主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承办: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040号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040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162

联系电话:020-83260264

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邮编 510060

寄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