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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四川汶川地震受灾地区在粤务工人员慰问和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08-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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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地震强度大、波及面广,灾情严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政治局常委会议,对抗震救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温家宝总理亲赴一线,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省委、省政府号召全省全力帮助灾区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为做好受灾地区在粤务工人员慰问稳定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投入支援救灾工作。广东是四川省和其他受灾地区劳动力的主要输入省份,受灾地区有相当部分劳动力在我省务工,做好灾区在粤务工人员的慰问和稳定工作,及时解决他们在劳动保障方面的实际困难,有利于稳定灾区务工人员情绪,保障他们的就业和生活,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抗震救灾的决策部署上来,迅速行动,全力做好灾区在粤务工人员的劳动保障救助工作。

二、迅速组织慰问工作。各地要迅速发动组织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深入灾区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摸清灾区务工人员的数量和基本情况,多形式开展慰问活动,切实了解他们的困难,稳定他们的情绪,并根据了解情况迅速制定帮扶方案。请各市于5月15日下班前将在本市务工的灾区(特别是四川受灾地区)劳动力的人数、地区分布和帮扶方案报省厅就业中心。

三、迅速开展就业援助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灾区务工人员就业稳定,对于在岗的,要动员企业确保他们的工作稳定,企业不能随意解除他们的劳动合同;对于确需返乡救灾的,要动员企业安排带薪假期并保证其返岗就业岗位;对于失业的,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优先提供就业服务,确保他们尽快就业。

四、切实维护灾区在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信访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迅速优先地处理涉及灾区务工人员的维权案件,重点确保其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其他各项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保持“12333”劳动保障维权咨询电话全省联网畅通,及时受理灾区务工人员的投诉并迅速做出处理。

五、加强与灾区驻粤劳务办事机构合作。要与灾区驻粤劳务办事机构迅速取得联系,了解灾区实情,加强双方合作,及时收集和向灾区在粤务工人员通报灾区情况,共同做好灾区在粤务工人员的慰问稳定和各项维权工作。

六、加强情况上报和通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灾区在粤劳务人员援助工作,指定专人及时收集援助工作情况,并及时将救灾援助工作动态报送省厅。请各市将援助工作负责机构和联络员名单于5月14日上午报省厅就业中心。

联系人: 郭晓明 林伟雄 电话:83363379 83363271 传真:83327258 E-mail:ngb3271@163.com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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