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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力资源保障部 财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 总后勤部关于退役军人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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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人力资源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退役军人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3年8月29日


附件:转发人力资源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退役军人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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