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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103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原创稿 时间: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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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人社案〔2021〕095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103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农业农村厅:

    岳学军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科技志愿服务”助力粤北乡村振兴的提案》(第20211037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建立完善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层一线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倾斜政策,充分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激励他们扎根基层、服务产业,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

    1.推动出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7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7〕52号),创造性地落实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明确职称评价中要突出创新能力导向,将解决重大科学问题或生产实践问题的能力、成果的原创性和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及影响力作为重要评价内容;科学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2.深入推进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按照国家部署及时出台我省改革实施方案,突出品德、业绩、能力、共享导向,客观公正评价人才。对科学研究人才,结合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科技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主的科学研究职称评价标准;对教学人才,把教书育人作为评价核心,针对教师不同岗位类型和学科领域,建立以政治素养、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为主的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对工程技术人才,建立切合生产实践的评价标准,重点评价工程技术人才掌握必备专业理论知识和解决工程技术难题、技术创造发明、技术推广应用、工程项目设计、工艺流程标准开发等实际能力和业绩。

    3.实施乡村基层职称评聘倾斜政策。在我省中小学教师、工程技术人才、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农业农村专业人才等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明确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参与职称评价,对其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工作总结、教案、病历、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可作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在基础教育领域,会同省教育厅落实《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基层专技人才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在医疗卫生领域,会同省卫健委抓好《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基层卫生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具体落实,推动开展基层紧缺卫生人才认定副高级职称工作。在农业农村领域,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出台《广东省深化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1+3”政策文件,将包括“乡村工匠”在内农村实用人才纳入职称评价体系,壮大优化我省农业农村人才队伍。

   (二)加大青年人才引育支持力度。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发展的意见》,加大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博士博士后支持力度。一是优化调整我省博士博士后人才工程项目,对到粤东粤西粤北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予以每人每年20万元资助。2019年度共有172人入选该项目。二是加大粤东粤西粤北博士博士后人才平台建设力度。迄今为止,我省已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建成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9家(含分站)、博士工作站190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55家。目前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在站博士后约200人。

   (三)优化薪酬激励机制。

    近年来,我省切实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基层,特别是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才工资待遇,支持“农业科技志愿服务”行动,鼓励科技人才送服务下乡,推进乡村振兴。一是深入落实国家关于建立乡镇工作补贴的部署,从2015年起对包括粤北地区在内的乡镇公职人员按月人均700元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派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可按照所在地政策规定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二是适当核增人才集聚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允许对高层次人才采用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特别补贴、一次性奖励等方式,单列核定管理,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三是对用于科研团队(人员)奖励的科技成果转化转让所得以及用于科研人员绩效支出的财政资助科研项目间接费部分暂不列入绩效工资总量调控管理。允许科研人员在岗创业或到企业(含农业企业)、其他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并按规定获取报酬。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快职称改革步伐,组织实施“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继续推进广东省博士博士后人才专项支持计划有关项目,为粤北集聚青年博士博士后人才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

    二是进一步保障乡镇工作补贴等有关待遇,优化工资结构,不断提高基层人才干部队伍工资待遇水平,继续大力支持韶关“农业科技志愿服务”项目,推动韶关打造“省际廊道美丽乡村示范区”,助力粤北乡村振兴发展。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蒋  波,020-8313787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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