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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00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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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人社案〔2021〕39号


省教育厅:

  台盟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健全青少年儿童心理健康体系建设的提案》(第20210005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我厅向来高度重视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全省技工院校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力支持心理与精神卫生专业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一、不断加强全省技工院校师生心理健康建设

  通过加强日常检查督导,指导各技工院校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加强校园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建设,确保校园平安和谐。

  (一)深入研究部署做好技工院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各地各技工院校将心理健康教育始终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充分发挥课程和课堂教学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将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有机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求各技校统一部署开展“技工院校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坚持面向全体与个别差异相结合、科学性与针对性相结合、预防矫治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助人与自助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多途径、多方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心理危机干预知识和心理自助方法。

  (二)切实加强课堂教学和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印发《广东省技工院校心理健康课程标准》,要求各技校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确保开满46-66个学时,狠抓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规范化建设。加强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家庭情况,包括家庭经济状况、家庭结构、家族病史等,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多措并举引导家长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班主任、辅导员“三进”(进教室、进宿舍、进班级)制度,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动态,切实做好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三)严格落实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和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指导各地各院校健全心理预警信息报告制度和心理危机排查制度,定期做好学生心理健康问题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可能存在心理异常或心理危机的学生,要通过各种方式给予充分关注,帮助学生度过心理困顿期。同时,我厅印发了《广东省技工院校安全工作指引》,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突发危机事件处理预案等作为指引中的重要内容。

  二、 深入推进心理与精神卫生专业医疗卫生人才能力评价

  当前我省医疗卫生职称评价体系中包含心理学和精神卫生专业,已构建相关专业医疗卫生人才职业生涯发展通道。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有关部署要求,2019年12月,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2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卫〔2019〕78号),专门对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专业队伍建设作出部署,其中明确要求“卫生健康部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心理学专业人员在医疗机构从事心理治疗工作的政策,共同完善心理治疗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培养和使用的制度建设”。

  我厅认为,代表所提建议很有建设性。下一步,我厅将会同你委,按照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和粤卫〔2019〕78号的部署,分类完善心理与精神卫生专业医疗卫生人才职称评价政策和标准条件。同时,加强对技工院校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指导,指导学校抓好心理健康教育与日常服务制度建设、有关专业课程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深入细致及时做好个别学生的心理疏导与危机干预工作,努力使校园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推动技工院校建立健全师生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建设。针对心理健康教育机构设置不够健全、人员配备不够齐全等问题,指导学校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购买服务、在校内设立精神卫生机构服务站等方式强化学校有关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加强服务力量配备,进一步推动技工院校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服务工作提升质量和水平。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宇佳,020-8313494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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