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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418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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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粤人社案〔2020〕308号   

聂竹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高端服务业人才发展,助推我省实现系列国家战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厅高度重视高端服务业人才发展,从培养、引进、服务等多个层面,出台多项政策支持我省高端服务业人才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加强培养,不断提高端服务业人才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一是出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突出包括金融财会、法律、咨询、会计在内的12个重点领域和9个现代服务业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发挥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提升我省重点领域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人才优势。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把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与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结合起来,加强对高端服务业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目前,我厅每年发布公需科目学习指南,邀请知名专家教授录制网络课件,公布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供包括会计、审计、统计、律师等领域高端服务业人才免费学习。会计、审计、统计、律师等领域的专业科目学习,分别由省财政厅、审计厅、统计局、省律师协会等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发布专业科目指南,并做好统筹实施工作。通过培训,不断提上述领域高端服务业人才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三是根据《意见》,推进省级高级研修办班工作,加强对高端服务业人才的培养。从2019年起,每年我厅从财政经费中统筹约130万元,举办若干期培训班,加强对包括会计、审计、统计、律师等领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进一步发挥高级研修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本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培训活动。

       二、提升服务,优化高端服务业人才政策和待遇

       为做好包括会计、审计、统计、律师等领域高端服务业人才引进、服务等工作,深圳市出台一系列人才政策,着力提升高端服务业人才职业前景和福利待遇。一是出台高层次人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端服务业人才可认定为我市高层次人才,按照人才级别可分别获得6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和160万元奖励补贴,并享受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税收、医疗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二是设立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为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优化我市人才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竞争力,加快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自2006年,我市设立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奖励我市在产业发展与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型人才。三是出台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等规定,经我市人力资源部门引进的应届毕业生、在职人才和归国留学人员,符合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我市户籍,未享受我市住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依法缴纳社保等条件,其中在职人才还需满足本科不满30周岁,硕士不满35周岁,博士不满40周岁的年龄要求,可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学历划分为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且不得重复享受。四是出台高端紧缺人才补贴政策。2020年3月,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科技创新委和深圳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4号),对在深圳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照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2019年纳税年度的个人所得税补贴申请指南正在征求意见,拟于2020年6月底前启动申报。

       三、优化服务,加强引进培养国际高端服务业人才

       一是启动实施“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实行“核实认定、不限名额”,其中海外青年博士后引进项目申请人毕业高校扩大至全球公认的高校四大排名并首次采取在线申报,最大程度引进海外高层次青年优秀人才来粤,2019年共入选549人。二是实施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2019年资助21个博士后设站单位、7个地级市选派100名优秀博士后到国外(境外)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目前,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78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98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401家、博士工作站426家,累计培养博士后约1.6万人,在站博士后8000余人。

深入实施人才优粤卡制度,优化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出台落实《广东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实施方案》,设立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出入境、子女入学、特殊医疗等服务,同时在部分市、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建成分窗口,做到一站受理、一站办结。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符合条件的会计、审计、统计、律师等各类人才可申领该卡,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在落户、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医疗社保、交通便利、停居留和出入境等方面享受“一卡通”便利服务,目前已实现“零跑腿”“不见面审批”申办。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政策。我厅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19〕2号),对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具体认定标准由珠三角九市根据当地实际制定。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重大战略和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制定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人社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斌彬,020-8313495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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