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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17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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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

  民盟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规则衔接的提案》(20200177)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我厅积极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合作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战略合作协议》的部署要求,以单边认可带动双向互认,持续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自由流动。

  “内地与香港专业资格互认”是中国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实施专业资格互认,有利于促进两地人才自由流动,形成优势互补。近年来,我省积极推动相关工作落实:一是按照国家部署安排,做好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等6项建筑领域职业资格与香港专业资格互认工作,全国共互认1600多名专业技术人才,近200名香港专业人士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后在粤注册执业。二是在省级事权范围积极推动港澳人才在湾区内地,特别是在南沙、前海、横琴自贸试验区内便利执业。前海实施香港专业服务人才直接提供服务试点,对于取得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律师、社会工作者、房屋经理等20项香港专业资格的人才,通过资质认可、合伙联营、项目试点、执业备案等特殊机制安排到前海执业从业,先后出台《香港注册税务师服务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香港特别行政区会计专业人士申请成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会计师事业所合伙人暂行办法》、《香港房屋经理前海执业资格认定试点方案》、《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在前海合作区备案指引》等办法,开展律师合伙联营、港资工程项目试点等工作。横琴试行港澳工程建设管理新模式,积极探索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专业人员和企业在区内执业开业的措施。2017年12月,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省人社厅、省司法厅、财政厅、住建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人才管理改革的若干政策》(粤组通〔2017〕47号),以南沙、前海、横琴自贸试验区为突破口,明确提出允许港澳金融专业人才在区内提供专业服务,在区内鼓励建筑工程类个人执业,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进港澳相关专业人才便利执业。三是做好整体推进粤港澳职业资格互认的基础性工作。报请省政府同意,建立广东省职业资格监管服务体系,掌握59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在广东的实施情况;向36项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对应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收集互认的有关计划和需求,研究需争取国家支持出台特殊执业管理政策的职业资格项目。四是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政策出台。2019年11月我厅与省教育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从构建全面开放的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体系、推进各领域粤港澳大湾区职业资格认可、完善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评价融合发展机制等三方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自由流动。以“分类有序、突出重点、先易后难”作为基本原则,逐步建立不同领域、不同职业、不同层次的资格认可机制,先期选择市场成熟度较高、社会需求量较大和社会重点关注的专业领域,成熟一个推动一个,以单边认可带动双向互认。其中,在文化旅游领域,省人社厅、省文化旅游厅印发港澳导游、领队在珠海横琴新区临时执业方案,首批60名港澳导游及领队经培训认证合格,已实现在珠海横琴新区换证便利执业。五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中提出的“探索通过特殊机制安排,推进粤港澳服务业人员职业资格互认”的工作要求,我厅先后出台了广东省认定澳门职业技能证明书职业能力第一批、第二批目录清单以及认定香港专业能力评估证书职业能力第一批目录清单,认定澳门职业技能证明书23个职业(工种)、49个等级以及香港专业能力评估证书3个职业(工种)、5个等级持证人的职业能力与持有相同类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相当。

  我厅认为,本提案很有建设性。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部署,会同省教育厅、省住建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建立完善港澳专业人才在大湾区内地职称评审机制,探索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工艺美术职称评审,港澳医师认定内地主任、副主任医师等专项活动,以点带面,推动医师、教师、律师、建筑规划师、专利代理师、注册会计师等多个行业的港澳专业人才在大湾区内地便利化执业;同时,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整体部署下,探索以“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等广东省重点工程涉及的相关职业为契机,在国家最新的技能类人才评价制度(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框架下,积极寻求粤港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合作机遇,研究粤方获授权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机构与港澳相关机构证书在现代服务行业(如养老服务、餐饮服务等)的对接模式与可行性,推动港澳人才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便利执业,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创新人才资源的深度融合。

  专此函达。


(联系人及电话:梁凤冰,020-8313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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