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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60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原创稿 时间: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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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人社案〔2020〕114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60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科技厅:

        冯松柏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粤东西北地区省实验室建设,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第20200604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打破省实验室现行体制机制束缚。2017年12月,省政府部署建设省实验室,成立广东省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我厅为成员单位之一,配合出台实施《广东省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政策,提出系列体制机制创新政策,支持省实验室建立稳定支持、开放流动、分类评价、高效激励的人才引培机制,为省实验室集聚国内顶尖科学家和科研团队提供支持。同时,我厅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创新人才高地的行动方案》,先后推动出台了《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加快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充分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

        二、关于省实验室重点引进的人才团队纳入省重大人才工程。2019年起实施“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省实验室引进人才可按规定申报。该计划子项目“东西两翼及北部生态发展区博士后引进项目”对到粤东西北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予以每人每年20万元资助,2019年共入选172人,为粤东西北地区集聚博士后人才予以特殊扶持。

        三、关于支持省实验室柔性引进科技人员。2017年,我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联合出台实施《关于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有关人事管理问题的意见》并将“双创”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其他事业单位,对科研人员兼职取薪、离岗创业期限、离岗岗位聘用管理、工资社保待遇、领导人员离岗创业、工伤保险、设置流动岗位等人事管理问题进行明确,保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依法依规创新创业。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履行省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优化完善省实验室建设方案,创新管理模式和运作机制,为省实验室汇聚全球一流人才、建成具有国际和国内重大影响力的创新高地、打造广东创新发展新名片提供坚强支持。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谢琳琳:020-8313493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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