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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23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原创稿 时间: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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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人社案〔2020〕95 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23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深圳市政府:

    致公党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提案》(第20200230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一、聚集博士博士后等创新型青年人才

    我厅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发展的意见》,推进培育高层次青年人才工作,并且特别注重加强我省博士后青年人才队伍的国际化培养,积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发展需要。一是2019年和2020年组织实施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博士后派出项目,资助共200名优秀在站博士后到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每人资助40万元。二是优化调整我省博士博士后人才工程项目。将“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资助项目和“扬帆计划”博士后扶持项目进行整合,优化调整为“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包含“海外青年博士后引进项目”和“东西两翼及北部生态发展区博士后引进项目”。其中,共有550人入选2019年度“海外青年博士后引进项目”,每人最高可获100万元资助。三是组织实施我省“众创杯”博士博士后创新赛和“广东(佛山)博士博士后人才交流与科技项目对接会”,切实为博士博士后青年人才在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搭建平台、营造氛围。

    二、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

    按照国家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要求,我厅研究制订了《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招聘人员范围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预计港澳居民每年可报考大湾区事业单位约1.7万个、涉及工作岗位3.2万个。考虑三地人才评价方式差异,对港澳居民取消关于基层工作经历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要求,对具有硕士或博士学历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一定级别的专技岗位,取消职称要求。破除了港澳居民进入深圳事业单位工作的障碍,为深圳吸引人才创造了积极条件。

    三、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机制

    全面实施《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粤府〔2018〕96号),优粤卡持卡人可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在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医疗服务、交通服务、停居留和出入境、就业服务等13个方面享受“一卡通”优惠便利服务。截止2019年底,人才优粤卡累计申请人数3950人,经审核符合条件2396人。受理相关服务需求6000多人次,主要涉及人才优粤卡申领、凭卡落户、子女入学、省内不限行、港澳入出内地牌照等,“人才优粤卡”政策实施初见成效。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  洋,020-8313787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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