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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06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原创稿 时间: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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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人社案〔2020〕170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

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06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欧壮喆委员提出的《关于大力扶持优势传统中小微企业 推动广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建议的提案》(第20200065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一、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优化制造业高层次人才培养。近年来,我厅围绕助推制造业发展,加快培养博士博士后等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推进培育博士后高层次青年人才工作,积极服务于我省制造业强省建设。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发展的意见》,支持博士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提高博士后待遇。同时优化调整我省博士博士后人才工程项目,对“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项目)”和“扬帆计划博士后资助项目”进行整合,2019年实施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为包括制造业在内的重点产业发展集聚国际化、创新型高端青年人才。二是2019年和2020年组织实施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博士后派出项目,资助各100名优秀在站博士后到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每人资助40万元。力争为包括制造业在内的重点产业发展引进先进技术,培养国际化、创新型的高端青年人才。三是组织实施我省“众创杯”博士博士后创新赛和“广东(佛山)博士博士后人才交流与科技项目对接会”,切实为包括制造业在内的各重点产业领域的博士博士后青年人才在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搭建平台、营造氛围,推动实现协同创新。

    (二)深入实施促进就业九条近期,省政府出台《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20〕12号,即 2.0版“促进就业九条”),打出援企稳岗扩就业政策组合拳,有效帮助企业发展提振信心。一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用好中国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对国家和省确定的参与防疫的重点企业提供利率上限不超过一年期LPR减100个基点的优惠利率信贷支持,并通过配套的财政贴息,确保相关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降至1.6%以下。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实施“一企一策”,不抽贷、断贷、压贷。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最长3年的担保贷款,按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二是对“五险一金”、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就业创业补贴允许缓期办理。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补办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免收滞纳金,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坚决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允许患新冠肺炎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展期1年还款;在疫情防控期间未能及时还贷的,借款人可在疫情解除后30天内恢复正常还款并继续享受贴息。允许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办理就业创业补贴的扶持对象,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三是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同时,放宽所有受疫情影响企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条件,将裁员率标准调整至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即5.5%以内;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进一步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继续实施困难企业的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政策,对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四是发放就业创业补贴。中小微企业吸纳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实现稳定就业的,按每人1万元给予补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的,按每人5000元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实现稳定就业的,按每人5000元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吸纳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不超过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补贴企业;对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员工的企业,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对疫情防控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园区,鼓励各地给予一定运营补贴。

    ()积极为民营企业吸引人才一是大力组织专项就业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南粤春暖”、“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各项就业服务活动,并大力开展省际劳务协作,组织企业赴人力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开展劳务洽谈、劳务招聘、校企对接等活动,多渠道搭建招工平台,帮助企业快速招到合适的员工。2019年全省共举办“村企”“园村”“校企”招聘活动1467场、省际劳务对接活动303场、重点用工企业专场招聘活动682场、高校毕业生各类招聘活动2258场。二是积极构建网上供求对接服务平台。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本都开通了网站、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招用工对接平台,通过网站、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发布招聘信息,拓宽企业招工渠道,降低招工成本。依托省职业介绍系统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人社厅网站、广东就业网等多渠道发布全省空岗招聘信息,2019年全年共发布62万多个空岗招聘信息。三是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对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保费给予社保补贴,按其实际招用人数给予岗位补贴。同时,按规定为各类创业者兑现创业资助、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优惠政策,扶持各类劳动者创业并带动就业。2019年全省共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11.45亿元;共审核发放11055笔创业担保贷款共计21.89亿元。四是切实加强重点用工企业服务。出台《关于加强重点用工企业服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773号),指导各地组织开展本地企业人力资源需求摸查,按照要求将本地用工量2000人以上或一次性新增用工500人以上的企业纳入重点用工企业范围,由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设立就业服务专员,建立服务直通机制,为重点用工企业提供“一对一”帮扶,全程提供政策指导、沟通协调、供求对接、权益保障等相关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企业介绍员工,形成较为稳定的劳动力供给渠道。五是开展省际劳务协作,积极为企业引进适用人才。结合国家新一轮东西部扶贫协作的部署,我省积极加强与人力资源较为丰富的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区的对接联系,大力推进跨区域劳务扶贫协作。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也积极结合当地企业用工需求,密切加强与周边人力资源丰富的中西部省区对接,积极为民营牵线搭桥,引进人才。同时,各地积极开通远程常态招聘模式,实现人员与岗位精准匹配常态化,提供更高效、方便、快捷的服务。目前,广西、四川、贵州、云南四省区在粤务工贫困劳动力超过190万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聚焦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制造业向创新型转变;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加大制造业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力度,激发制造业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优化人才服务保障,为制造业人才提供快捷优质公共服务,营造制造业人才良好发展环境,为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二是抓紧抓好2.0版“促进就业九条”落地落实,加大宣传宣讲力度,创新服务方式方法,主动向企业推送政策,落实援企稳岗扩就业系列政策,推动广大中小微企业尽快享受到政策红利,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三全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继续做好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开展、供求对接服务、就业创业政策落实、重点用工企业服务等工作,进一步保障我省民营企业用工需求。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  洋,020-8313787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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