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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92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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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协

廖俊平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工程技术人员专业资格互认工作的提案》(第20190920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战略在粤港澳大湾区内,“两种社会制度”、“三个关税区”、“三个法律体系”共存,通过深层次政府间和行业间的密切合作,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的区域优势,以专业技术人才资格互认促进大湾区人才自由流动、融合发展,提升大湾区整体竞争力,其意义重大深远。

近年来,我厅在推进粤港澳专业技术人才资格互认方面,做的主要工作有:

一是按照国家部署安排,做好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等6项建筑领域职业资格与香港专业资格互认工作,全国一共互认了1600多名专业技术人才,近200名香港专业人士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后在粤注册执业。二是在省级的事权范围积极推动港澳人才在湾区内地,特别是在南沙、前海、横琴自贸试验区内便利执业。例如,前海实施香港专业服务人才直接提供服务试点,对于取得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律师、社会工作者、房屋经理等20项香港专业资格的人才,通过资质认可、合伙联营、项目试点、执业备案等特殊机制安排到前海执业从业,先后出台《香港注册税务师服务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香港特别行政区会计专业人士申请成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会计师事业所合伙人暂行办法》、《香港房屋经理前海执业资格认定试点方案》、《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在前海合作区备案指引》等办法,开展律师合伙联营、港资工程项目试点等工作。横琴试行港澳工程建设管理新模式,积极探索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专业人员和企业在区内执业开业的措施。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财政厅、住建厅等11部门201712月联合印发《关于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人才管理改革的若干政策》(粤组通〔201747号),南沙、前海、横琴自贸试验区为突破口,明确提出“允许港澳金融和法律专业人才在区内提供专业服务”,“在区内鼓励建筑工程类个人执业”,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进港澳相关专业人才便利执业。三是做好整体推进粤港澳职业资格互认的基础性工作。报请省政府同意,建立广东省职业资格监管服务体系,把握59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在广东的实施情况;向36项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对应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收集互认的有关计划和需求,制定需争取国家支持出台特殊执业管理政策的职业资格项目清单。

我厅认为,提案很有建设性工程技术人员专业资格互认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探索完善相关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总体规划,结合人社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推进“加强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的部署,会同省科协等部门深入开展调研,拟制定指导意见推进与港澳专业资格在职称和职业资格方面的互认工作推动港澳专业人才在湾区珠三角九市便利执业。此项工作业已启动二是充分发挥人社职称和职业资格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搭建粤港澳资格互认省级工作平台,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对涉及港澳专业人才在湾区内地执业从业有关事宜,国家权限事项争取放到最宽,省级权限事项争取做到最优。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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