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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408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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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利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完善欠薪保障基金运行的提案》(第20190408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工商业联合会、省财政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省一直高度重视保障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近年来,全省坚决推进治欠保支工作制度化、法治化,依法严肃查处欠薪违法犯罪行为,稳妥处置欠薪引发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通过全力推行劳动用工实名制、工资分账管理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和工程结算制度,在维护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经过近年来劳资领域社会矛盾专项治理,全省欠薪治理实现了欠薪违法案件、欠薪涉及人数、金额等主要指标明显下降的良好态势,有力打击欠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欠薪治理工作推进情况      

     (一)建立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省欠薪治理工作实行党委政法委抓总、人社部门牵头、主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明确欠薪治理各方责任,构建综合治理欠薪工作格局。建立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省、市、县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信息互通、分析研判、共同处置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制度,压实市县属地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欠薪隐患排查落实风险预警。全省划分2625劳动监察网格,通过日常巡查、重点检查、信息监控、举报投诉等方式,排查工程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2016-2018年近三年来全省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巡查用人单位81.22万户次,开展风险预警。部门联动收集企业工经营异动情况,对生产经营困难、工资支付不正常以及曾发生欠薪的问题企业实施重点监控,跟踪防范化解风险当期重大隐患排查化解率在95%以上

     (三)强化欠薪违法行为惩戒威慑。依托互联网+”改进劳动监察执法方式开通全省互联网举报投诉系统,实现全省一点举报、全域联动处置,依法快速受理和查处案件,实现劳动者维权便捷化。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联动打击恶意欠薪2016-2018年近三年来共移送欠薪涉嫌犯罪案件2087件,公安机关立案1581件,形成震慑。推进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实行社会公布制度,近三年全省曝光1331重大欠薪违法行为;推动将欠薪企业及经营者违法信息纳入各地社会信用体系和银行征信系统,实现跨部门企业信用评价信息共享互认,提高欠薪违法失信成本。

     (四)强化欠薪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第一时间响应介入,掌握诉求稳控局面,引导职工理性维权,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努力使事态不升级、不激化,坚决防止蔓延扩大,确保不引发系统性风险。对核实的企业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职工合情合理诉求居中调停,对不合法不合理诉求一律不予支持。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第一时间发声、主动宣传,对负面报道和不正确炒作,及时公布真相、澄清事实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启动工资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等渠道优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

    二、当前设立全省性欠薪保障基金的现状和政策要求

目前我省建立欠薪保障制度、设立欠薪保障基金的是深圳经济特区,其法律依据是根据经济特区立法权限制订并于200861日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依法建立的欠薪保障基金这一社会共济制度运行以来,保障了被欠薪职工的生存生活,化解了因欠薪引发破坏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风险隐患,基本实现了立法目的。借鉴深圳经济特区的先进经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直以来都在积极探索建立全省性的欠薪保障基金制度,曾制定过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的草案并递呈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但根据2010910日施行的《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设立政府性基金必须严格按国务院规定统一报财政部审批,重要的报国务院审批,地方政府无权批准设立基金项目。故,要制订全省性欠薪保障基金、要求所有用人单位定期缴纳欠薪保障费,属于国家事权,须经国务院同意,我省尚无权建立。据悉,近期国家有关部门对建立欠薪保障基金制度表示出浓厚兴趣,并已开展相关调研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推进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工作。我省已经于201931日印发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办法》确立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后,从工程款中按合同造价拨付一定比例的资金,存入施工单位预先设立的专用账户,在施工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且符合规定的保证金提取条件时,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提取相应资金拨付到被欠薪劳动者个人账户,从而达到预防和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工人工资问题的目的。

二是强化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推行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管理和工资支付分账管理,避免工资与工程款混同,预防包工头以讨要工资名义追讨工程款。全面摸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历史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问题,强化督查限期解决。清理规范工程建筑领域市场秩序,对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企业,实行四个一律,纳入黑名单,引导金融机构将用人单位欠薪失信信息作为企业授信、融资贷款的参考条件并予以适当限制,加大企业违法成本。

三是做好企业与政府联系沟通的桥梁纽带。继续深入开展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非公经济人士自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和回报社会的典范。加强对非公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持续开展法律三进活动,举办法律宣传月、以法兴企文化沙龙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非公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主动加强企业人文关怀,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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