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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46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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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厅

仲策委员提出的《关于增加教授级高工职称评审有效奖项的提案》(第20190468)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科学技术奖项是我省正高级工程师标准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申报人员科研能力水平的重要依据之一。一直以来,为提高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提高评审质量和评审结果公信力,我们积极完善评价标准,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科技部颁布的《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及《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我国科学技术领域的发展状况,定期对我省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的有效奖项进行梳理、更新和动态更新,进一步明确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奖和工程类技术成果奖的等级范围及个人在获奖项目中所起作用和排名界定,对规范各行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确保评审质


量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推进业内认可评价的精神2018年起,原由广东省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委员会统一负责的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分解由省级各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水利水电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由设置在广东省水利学会的广东省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

我厅认为,提案的有关建议很有针对性。关于全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奖能否纳入水利行业正高级工程师有效奖项的问题,鉴于具体实施广东省水利学会,建议你厅加强指导,督促其充分听取和研究行业的意见建议,提出具体的意见,进一步发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高端引领作用,更有力推动水利行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我厅将在职能范围内予以全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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