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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28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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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

  我们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28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是:

  我们认为政协委员关于推进校企精准对接、精准育人,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提案具有积极意义。近年来,全省人社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服务新发展理念、服务高质量发展、服务振兴实体经济、服务产业共建,以产业、就业、创业为导向,以建设高质量技能人才队伍为目标,始终坚持校企合作办学方向,不断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制度,全面推行校企双制办学模式,技工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我省技工院校有162所,其中技师学院36所、高级技校15所,在校生54.3万人,高级工班以上在校生27.6万人,占比50.95%,在校生人数、高级工以上在校生占比、高技能人才年培养量、一类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和世界技能大赛获奖牌人数、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等主要指标均居全国首位,技工院校正成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助推器。

  一、加强顶层设计,营造有利于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开展的机制环境

  (一)不断完善校企合作政策法规体系。

  国务院和有关部委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深入推进技工院校与国有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8〕62号)、《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等政策文件,我省也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8〕40号)、《广东省技工院校“校企双制”办学指导意见》(粤人社发〔2012〕178号),并在2018年出台的《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中首次对校企合作进行规范,不断完善校企合作政策法规体系,将校企合作确立为我省技工院校基本办学制度,积极探索校企双制办学模式,目前已建成30所校企双制示范校,为我省技工院校全面开展校企合作提供了重要指引和保障。

  (二)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了校企合作三级管理机制。我省技校普遍成立了企业行业参与的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专业指导委员会和校企合作办公室,并制定章程、制度及管理办法,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指导、协调、落实校企合作的各项工作。二是建立校长一把手校企合作领导责任机制。各院校普遍把校企合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规划建设和组织实施,校长亲自研究、亲自组织、亲自部署,带领教职员工与企业洽谈合作,深入企业了解企业需求,研究推动校企合作的有效措施,推动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建立了考核督导机制。积极借鉴世行贷款项目校企合作有关内容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指标体系,连续三年开展校企合作督查考核工作,并对工作优秀的24所国重以上院校和10所国重以下学校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三)完善校企合作投入机制。

  围绕省委、省政府产业共建的战略部署,坚持财随政走,对积极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产业共建的技工院校大力扶持。一是积极开展产业共建。瞄准粤东西北产业共建产业的需求,推动技工院校与产业园区“共建、共研、共育”,共同建设产业共建高技能实训基地,2017、2018年共计安排补助资金2.7亿元支持包括粤东西北在内的15个地级市技工院校产业共建项目,有力推动当地技工院校积极参与产业共建。二是积极推动开展专业建设。以专业建设为抓手,每年扶持一批符合产业发展需求、校企深度融合、社会认可度高、就业好的省级重点和特色专业,自2016年起共投入了2.3亿元建设133个省级重点专业和30个特色专业,全面提升我省技工院校专业质量和校企合作水平。

  二、深化校企合作,推动技工教育发展与经济产业转型深入对接

  (一)开展校企双制办学,着力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校企合作模式。

  首创校企双制办学模式,从招生、人才培养计划制定、专业设置、课程开发、教师培养、教育教学到考核评价均由校企共商完成,政府出政策、企业出岗位、院校出学位;招工招生、送岗送学、双制培养。我省“校企双制”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招生即招工的全日制双制班,主要面向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学制教育,学员身份主要是全日制学生;二是招工即招生的在职双制班,主要面向企业在岗职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学员身份主要是企业员工。办学中不仅政府给予相应的培训补贴扶持,企业也加大投入支持,例如,东莞市技师学院与9家企业合作开设了16个全日制校企双制班,在校学习期间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费补助;在企业实习期间每月给予1200-1800元补助,毕业后留在企业工作一年补助1万元、工作两年补助2万元。这种招工招生、送岗送学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学校育人机制和企业用人机制的耦合作用。我省校企双制办学模式被时任副总理马凯誉为“中国特色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国务院办公厅专刊刊登《广东探索“六个共同”校企合作模式 大力发展“双元制”职业教育》介绍我省校企合作办学经验,兴瑞省长批示“很好!”,表示高度肯定。

  (二)推动校企“零距离”融合,着力创新服务产业和企业的新模式。

  支持校企在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技术改进、员工培训、招生就业、技能竞赛等各方面进行深入合作,推动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行业、企业无缝衔接。一是加强与大型骨干企业的合作全省38所技工院校与150多家国内外知名的大型骨干企业对接合作,79家世界500强企业与我省技工院校开展深度对接。省机械技师学院、珠海市技师学院与德国西门子公司合作共建中德技术(中国)国际学院。我厅加快推动与华为公司全面对接合作,与华为共同草拟了《合作备忘录》。二是实施校园对接产业园工程。安排2.1亿财政资金,支持86所技工院校与全省36个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全面对接合作,为园区企业优先输送毕业生、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开展产教研训合作等,有效解决了园区面临的用工难、稳工难等问题。三是创建技工教育校企联盟。组建10个技工教育校企联盟,学校、企业、行业协会多方在人才培养与职工培训、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资源共享与共同发展等领域开展全面合作,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三对接”。例如,由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发起成立的广东省机械技能联盟,得到了许多高校和行业、企业的积极响应,目前有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省人才市场以及东风日产、西门子等联盟单位137家,其中世界500强企业12家。

  (三)坚持面向产业办专业,着力构建面向广东产业经济发展的现代专业体系。

  出台了《广东省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粤人社函〔2018〕3840号)、《关于开展我省技工院校重点和特色专业建设的指导意见》(粤人社函〔2015〕1928号)等文件,实施技工院校品牌专业建设,2016-2018年共安排2.3亿元用于扶持建设133个对接战略性新兴产业、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社会亟需的紧缺艰苦类的省级重点专业和30个面向与区域发展相关的传统优势产业及新兴产业的特色专业,对于技工院校明确人才培养方向、开展专业建设起了重要引领辐射作用。当前我省技工院校共有341个专业,涵盖20个主要行业,其中绝大部分面向现代产业。73%的专业与企业和行业有合作关系,平均每个专业与7个企业和行业合作,专业建设与现代产业发展、市场企业需求进一步衔接,极大提高了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打造实践型师资队伍奠定基础。

  一是深化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职称体制机制改革,力图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职称制度,注重完善职称评价标准。突出业内认可评价,明确将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条件,将业绩成果推动行业发展的影响力、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加强分类动态管理。例如对教师人才,把教书育人作为教师评价核心,针对不同岗位类型和学科领域,建立以政治素养、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为主的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二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可根据岗位实际需要,可选择采取直接面试、技能考核等方式组织招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校企合作基本办学方向,加快构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新机制,一是进一步推行校企双制办学模式推动校企“零距离”融合,支持技工院校和国内外知名企业在共建校行企联盟、技术研发、合作办学、员工职业技能提升等各方面广泛合作,拓展校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坚持专业建设的“市场”导向,推动技能人才培养和产业经济发展深入对接。二是进一步完善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工作机制完善校企合作有关政策法规,加大政策保障和资金投入力度,有力支持校企合作的开展。三是进一步完善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优化完善适应职业教育特点的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机制,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助推我省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支持通过深化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引导教师参与企业实践。各单位可根据自身事业发展的需要,将教师参与企业实践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分配内容,也可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单独设立企业实践补贴项目,合理确定标准水平,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四是支持技工院校和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地区)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形成国际合作项目品牌,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和国外大型骨干企业进行合作办学,提升技能人才国际化水平。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4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年浩,020-8333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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