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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2019026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9-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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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类〕

                               粤人社案〔2019〕90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

二次会议第2019026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朱志斌委员提出的《关于打造深圳、汕尾等城市高效建筑产业队伍的提案》(第20190269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方面的工作

我厅历来高度重视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支持和推动建筑行业从业人员不断提高技能素质。近年来,我厅大力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依托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等,以岗位技能培训、就业技能培训等为重点,大力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018年,我省共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达638万人次,使包括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在内的广大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得到普遍提升。一是加快建筑业相关技能人才培养。出台了《广东省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粤人社函〔2018〕3840号)、《关于开展我省技工院校重点和特色专业建设的指导意

见》(粤人社函〔2015〕1928号),将建筑业相关专业纳入省级重点、特色专业申报范畴,共有2所技工院校的工程造价、建筑施工管理、石材工艺等3个专业成功申报为省级重点、特色专业,对于技工院校开展相关专业建设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当前我省以建筑业相关专业作为主要专业的技工院校有2所,全省30多所技工院校开设建筑施工、工程造价、建筑施工管理、工程监理等二十几个专业,在校生6000人左右。同时其他与建筑业联系紧密的专业,如电梯安装与维护、室内设计、建筑装饰等也蓬勃发展,形成了由预备技师、高级工和中级工组成的完备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为包括深圳、汕尾在内的我省建筑产业发展培养了一批高素质技能人才。二是深化产教融合。实施产教深度融合推进行动计划,坚持校企合作基本办学制度,完善校企双制办学模式,建立“零距离”的校企融合制度,促进技工院校与建筑企业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培养、生产实训中心、办学质量评价、招生就业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不断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二、关于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方面的工作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根据“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决定、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原则,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每年调查发布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发布信息涵盖了包括建筑业在内的18个行业门类、6个职业大类、67个职业中类、335个职业小类、651个职业细类,为企业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参考。

三、关于职业资格评价方面的工作

2017年9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防水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等建设类相关职业保留在目录内,属于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按照文件规定,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改革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号)和《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8号)的部署要求,国家正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对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人员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现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有效衔接,满足技能人才职业能力评价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继续根据深圳、汕尾等城市建筑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大力度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鼓励和支持各类培训机构、技工院校积极开设建筑行业相关职业(工种)培训项目或专业,加快提高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技能素质。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开展建筑类相关职业资格的鉴定工作。按照2019年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安排,开展架子工、筑路工等10个建筑类职业技能大赛,在目录范围内的,对成绩合格的参赛选手,按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根据人社部的统一部署,在国家政策框架内,及时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结合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技能提升需求,面向建筑行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为推动深圳、汕尾等城市建筑产业健康发展、培育专业化产业工人队伍提供有力的技能支撑。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4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帆,电话:8337207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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