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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政协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一次会议第20180493号 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8-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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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人社案〔201812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政协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一次会议第20180493号
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我厅对广东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49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是:

一、关于我厅对制造业人才支持工作的基本情况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制造业人才的扶持以及引进培养工作,主要表现以下三方面: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1.加快完善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创新我省人才引进模式。优化提升珠江人才计划,启动实施海外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和海外专家来粤短期工作资助计划。创新实施粤海智桥计划,完善11个海外人才工作站招才引智功能。全面实施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实施《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新政,外进一步简化来粤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含)的相关办理程序,直接由外专部门签发邀请函,极大吸引和方便外籍制造业人才到我省创新创业。截至目前广东特支计划实施以来共评选出杰出人才(南粤百杰)93人,其中制造业5人。扬帆计划实施以来,共评选出高层次人才126人,其中制造业人才30人;引进紧缺拔尖人才81人,其中制造业人才22人;培养高级技师2115人。

2.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深入实施职称评价制度改革。下放职称评审权,优化评价体系,突出业绩能力评价导向,将解决重大学科问题或生产实践问题的能力、专利、成果转化、技术突破、标准制定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研究高技能人才和专技人才职业贯通办法,打造高技能人才和专技人才职业发展双向贯通通道。二是稳步推进专业技术人才能力建设。在我省装备制造12大重点领域和现代物流9个现代服务业领域,实施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和岗位培项目培训计划293项,培训专业技术人员10万名。三是深化博士和博士后制度改革。会同省委组织部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意见立足服务我省重大发展战略,充分体现区域发展和产业发展导向,对重点产业和粤东西北地区进行大力倾斜,积极引导人才向产业一线和粤东西北地区流动,以人才撬动我省产业和粤东西北地区发展。

3.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先进制造业相关专业建设2017年,有25所学校的32先进制造业相关专业被列为重点和特色专业,获得了资金扶持,对技工院校专业建设起了重要的指向作用。二是深化和先进制造业企业的校企合作。坚持校企合作基本办学制度,深入实践和创新共建技工教育校企联盟,2017年成立由38家技工院校、14家行业协会、18家知名企业参与的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培养联盟,通过和先进制造业企业的合作,实现学校教学与企业岗位需要精准对接。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优化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继续优化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和“扬帆计划”,将制造业尤其是高端电子信息制造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产业、先进轻纺制造业、新材料制造业、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产业等6大产业作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行业在实施过程中予以重点考量。

2.强化制造业高层次人才平台建设。积极对接珠三角国家自创示范区、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加强资源整合,大力推进国家实验室和省级重点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省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推动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两站一基地”(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和企业科技创新“四平台”(企业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以及博士工作站协同发展。

3.加强制造业人才队伍发展。一是积极推进《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落地,充分激发制造业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制造业人才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落地,为制造业产业一线聚集一大批以博士和博士后为代表的高层次青年人才。二是打造一批我省与制造业企业需要相对接的优势专业和主体专业。积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技工教育校企联盟和广东省高技能人才联盟建设,依托校企协合作平台,深化技工院校与制造业企业的合作层次和合作领域,为我省先进制造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关于我厅降低企业社保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情况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将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至14%,低于14%的用3年时间逐步过渡;合理确定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推动符合条件的地市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适度降低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建立健全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制度。目前,广东五大险种单位缴费总费率21.48%为全国最低,全年为企业和职工减负约200亿元。稳步提升社保待遇水平,2017年调整后全省企业职工平均养老金水平达2704/月;职工、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87%76%。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居民医保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120元和450元。全省失业保险金、工伤伤残津贴月人均水平达1295元和3270元。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贯彻落实《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降低企业社保成本。执行全省统一的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缴费比例高于14%的按14%执行;合理确定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推动符合条件的地市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过高的统筹地区,适度降低单位缴费费率。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将费率降到0.5%以内,已降到0.5%的进一步降到0.45%。建立健全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实施费率下浮,全省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下降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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