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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54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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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杨劼等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家庭医生护士团队建设,成立家庭医生呼叫平台机构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围绕国家和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作用,以健全完善医疗卫生人才发展机制为目标,不断创新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职称在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推动作用,有力促进了我省包括家庭医生护士在内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出台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落实中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制定出台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明确要突出业内认可原则,强化分类动态评价,对医疗卫生人才,建立涵盖临床实践、科研带教、公共卫生服务等要素的医疗卫生人才职称评价标准。二是实施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改革。2016年12月,联合省卫健委出台《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基层卫生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规〔2016〕14号),围绕健全评审体系、优化评审条件、完善评审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和建立长效机制五方面提出15条措施。根据广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运作特点,针对基层医疗人才问题精准施策,对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实行单独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具体包括:专门制定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标准,取消论文和课题限制,重点考核职业素养、临床能力和实践经验;单独组建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门设置全科医生评审专业组;基层卫生职称仅在基层范围有效,在基层卫生医疗单位实行评聘结合等,切实落实取得职称人员待遇,解决基层以往存在的评上职称不能及时甚至长期无法聘用的问题,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引导人员在基层合理流动,至目前止共8900多名卫生专技人员获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三是自2019年度起,进一步创新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机制,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核心标准,加强对专业技术工作实绩的考察。由省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评委会开展对基层连续工作10年的紧缺卫生专技人才认定副高级职称工作,共246人通过认定取得高级职称。探索适度降低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高级卫生实践能力考试合格分数线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你委,按照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部署,研究制定我省卫生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合理确定不同机构、不同专业和不同岗位的评价重点,建立涵盖医德医风、临床实践、科研带教、公共卫生服务等要素的医疗卫生人才职称评价体系,切实发挥职称的指挥棒作用,更好地促进医联体建设。

专此函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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