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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95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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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练晓红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大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承优秀中华文化和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工艺美术专业人员是传承和发展工艺美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力量。加快工艺美术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展工艺美术行业事业,对于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扩大就业、增加群众收入,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意义重大。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文化强省”战略部署,加强工艺美术人才评价开发,不断加大对工艺美术行业的人才智力支持。一是开展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试点。2015年,我厅出台《关于创新完善我省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75号),在我省工艺美术系列职称新增开展正高级职称评审,遴选出广绣、潮绣、木雕、陶瓷等各领域51名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是实施职称倾斜支持政策,大力发掘优秀工艺美术人才。在职称政策和具体举措中,对申报传统工艺美术系列职称的,可免计算机和职称外语考试;对一大批技艺精湛、业绩突出的老艺人在学历、资历、论文等方面进行倾斜,甚至破格选拔,让一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三是优化全省工业美术系列职称评审组织,向符合条件的地市下放评审权。在我省,工艺美术系列职称分为传统工艺美术、艺术设计(现代工艺美术)两个类别,其中传统工艺美术类别的评审专业范围为雕刻、陶瓷、印染、织绣、编结、织毯、漆器、家具、工艺金属、工艺首饰、其他工艺等11大类。向广州、深圳市下放工艺美术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权,向江门市下放传统家具专业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评审权。

我厅认为,代表所提建议很有建设性。下来,我厅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15号)等文件精神,抓好《指导意见》在我省的落地落实,继续加强工艺美术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文化强省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专此函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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