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 建议办理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三届 人大三次会议第101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原创稿 时间:2020-06-09
分享:
字体: [大] [中] [小]

  〔C类〕

  粤人社案〔2020〕292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1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王小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一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机构性质,设立仲裁专项编制的建议》(第1018号)收悉。您的建议充分肯定了我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作用,客观地指出了我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稳定仲裁队伍等对策建议,对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由衷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肯定、理解和支持。经综合省委编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情况

  我省是用工大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存量大、增量多,多年来案件量一直居全国首位。2016至2019年,全省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13.57万件、涉及劳动者211.28万人,案件量和涉案人数分别占全国总量的1/6和1/4,90%以上的案件在进入法院诉讼前化解,有效化解了大量劳动人事争议,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力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

  二、我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队伍建设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全省县区以上普遍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截至2020年4月底,全省共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55个,其中:行政机构71个,占45%,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38个,占25 %;其他事业单位46个,占30 %。21个地级以上市仲裁院中,行政机构12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8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县(市、区)级仲裁院133个,其中行政机构58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31个,其他事业单位44个。

  (二)全省各级仲裁机构积极推进仲裁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仲裁办案人员配备。各地根据案件处理需要及时充实专职仲裁员队伍,并配备相应的仲裁办案辅助人员,确保仲裁工作的正常运作。在人员编制难以增加的情况下,注重从工会、企业代表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中聘用兼职仲裁员,积极吸纳律师、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仲裁员,提高争议处理效能。

  二是加强仲裁员培训教育。省人社厅每年组织全省统一的仲裁员聘前培训,为仲裁队伍及时增加新鲜血液。各地坚持年度注册培训,组织开展仲裁员赴高校、境外等脱产培训,落实每年40学时脱产培训制度和日常培训学习制度。适时开展案例研讨、优秀文书评选、业务技能比赛等活动,不断提高仲裁员办案能力。

  三是加强仲裁员保障激励。2016年在全国率先开展仲裁员分级管理,提高仲裁员专业化水平和尊荣感。2019年5月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补助的通知》,落实和规范了国家有关办案补助的规定,有效加强了仲裁员职业保障。

  (三)主要问题

  一是现有机构、人员配备与仲裁机构法律定位不匹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法设立,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进行仲裁的专门机构,代表国家行使仲裁权的国家仲裁机构,对仲裁员道德素养、业务素质等任职条件要求较高。目前,我省虽然普遍设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但仍有近三成的仲裁院被纳入公益类事业编制,且大部分仲裁院无专项人员编制,主要从人社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内部调剂或者使用编外合同制人员,仲裁公信力及权威性难以保证。

  二是现有仲裁资源难以有效保证大量攀升且日趋复杂的案件处理需要。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等影响,我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量持续大幅增长,2018年增长19%,2019年增长17%,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增多,劳动争议易发多发,劳资纠纷调处难度进一步加大。由于仲裁员法定任职条件高,不同身份待遇区别大,导致队伍稳定性差、流动率高,珠三角地区年均流失率超过20%,办案年限在5年以下的约占50%,难以适应及时妥善处理大量争议案件的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仲裁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法律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配备到仲裁工作岗位,并保障仲裁办案人员的稳定性。加强仲裁员思想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建立仲裁员激励约束和职业保障机制,拓展职业发展空间。

  (二)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国家顶层设计。积极建议国家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修订,从立法层面进一步明确仲裁院性质及人员身份。推动出台符合形势需要和案件处理实际的仲裁员管理办法,着力打通专职仲裁员的职业发展通道,解决“招不进、留不住”的突出问题。

  (三)力争推动我省仲裁机构纳入参公管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借鉴其他省市的成功经验,在适当的时机推动我省事业编制仲裁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管理,切实破解长期以来制约我省仲裁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谢军木,020-83191040,1881981980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编办。


回到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