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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14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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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冯红云等代表《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数字政府”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厅向来高度重视人才保障工作,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作用,切实创新人才工作机制,破解人才队伍建设难题,取得了一定成效。

  近年来我省加快培养博士博士后等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发展的意见》,推进培育高层次青年人才工作,其中特别注重为粤东西北地区集聚博士后人才。一是对粤东西北地区在站博士后予以特殊扶持政策。优化调整我省博士博士后人才工程项目,将“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资助项目和“扬帆计划”博士后扶持项目进行整合,优化调整为“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其中的子项目“东西两翼及北部生态发展区博士后引进项目”对到粤东西北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予以每人每年20万元资助。2019年共有172人入选该项目。二是加大粤东西北博士博士后人才平台建设力度。迄今为止,我省已在粤东西北地区建成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1家、博士工作站100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52家。目前粤东西北地区在站博士后达261人。根据《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发展的意见》,每个新增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将分别获得50万、50万、50万和30万的建站补贴。

  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部署,不断推动我省职称改革向纵深推进,并在改革中注重为粤东西北地区科技人才倾斜:一是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的意见,在全国率先免除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等条件,不将论文、科研等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调整完善切合基层和欠发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实际的评价标准。二是突出优化标准。建立分层分类动态管理的职称评价标准体系。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强化以科技创新创造和转化应用成果为评价导向,不将论文、科研等作为评价创新型人才的限制条件。完善高层次人才职称评价的绿色通道,可直接申报或认定正高级职称。粤东西北和基层人才申报职称,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作硬性要求,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

  根据省政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要求,我厅大力推动人社数据资源省级集中,积极打通人社数据资源对外共享通道,全面对接省“数字政府”体系。积极加强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共享,省本级共239项人社服务事项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网,24项高频服务事项进驻政务一体化自助终端;向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上挂”个人参保缴费信息、个人就业信息、社会保障卡信息等75项信息资源类,共享数据5.4亿条;签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社会保障卡、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信息证明等40种电子证照共1亿多张,为“智慧人社”体系全面融入“数字政府”体系打下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推进职称分类改革,进一步加强粤东西北地区的博士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建设,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继续组织实施好有关项目,大力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专此函达。


(联系人及电话:梁凤冰 ,8313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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