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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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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和闭会后,我厅接到省人大交办建议142件,其中主(独)办件31件,会办件107件,参阅件4件,主要涉及教科文卫、社会建设、财经三大类。我厅按时完成全部31件主办件、107件会办件办理工作,主办建议中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的22件(A类),列入年度计划解决的1件(B类),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8件(C类)。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我厅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将办理代表建议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始终将其作为牢记初心使命、为民服务解难题的重要抓手,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并列入厅全年重点工作。落实建议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厅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建议办理工作、审核办理工作方案、审定办理答复,并领办代表建议。厅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带队开展调查研究、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指导推进分管处室建议办理工作。厅办公室牵头负责,统筹协调。

  (二)注重建章立制,着力推进办理规范。认真落实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规定,从严做好建议签收、登记、交办、督办、答复、审核、总结等各环节工作,健全台账督办制度、工作专员制度,建立集成办理制度和健全办理结果公开制度。

  )注重沟通协商,着力提高办理质量。办理建议过程中,我厅在落实电话沟通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座谈、当面拜访等方式持续强化与代表的交流协商,主办件全部做到办理前沟通明意图、办理中沟通报进展、办理后沟通征求反馈意见。同时,我厅变关门办理为广集民意,通过开展调研、利用厅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加大宣传力度等方式,广泛听取代表和基层群众意见,将代表的智慧及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惠民新政,切实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和普惠性。

  )注重突出重点,着力提升办理实效。我厅紧紧抓住代表关注度高的国家和省中心工作,重点建议重点办理,借势借力提升办理实效。一是做好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将“优化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环境系列建议”(第1027、1122、1307、1496、1534、1813号)作为今年重点督办建议,交由省政府张光军副省长领办,我厅具体承办。按照办理程序,我厅提请成立了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协调小组并牵头制定工作计划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实施。按照工作计划,省领导带队赴广州、深圳、珠海等地开展调研,听取港澳创业青年、创业孵化平台负责人等对优化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环境的意见建议,并形成前期办理调研报告及答复审议稿等。通过重点建议办理,推动各部门落实《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着力消除大湾区内青年创新创业政策障碍,营造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良好环境,实现融合发展。二是厅主要领导聚焦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扩大技能人才有效供给领办1865号《关于弘扬工匠精神,加强技能培训,全面提升产业水平的建议》。目前,全省技能人才达122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383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31.4%,在8月底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我省选手获得8金3银1铜8个优胜奖,金牌数和奖牌数均居全国第一。围绕代表建议,我厅联合会办单位赴惠州开展专题调研,并与建议代表面对面沟通,听取意见建议。8月初,已提请省政府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粤府办〔2019〕14号),实施新生代产业工人培养工程、“粤菜师傅”工程、“南粤家政”工程等10项工程,到2021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60万人次以上,全省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35%以上。

  )注重吸纳代表智慧成果,推进完善人社工作。我厅充分发掘代表建议作为丰富思想库、强大外脑源和重要信息港的作用,广泛吸纳代表建议,推进完善人社工作,实现代表“提得好”和承办单位“办得好”双促进、双提升。一是有关应对经贸摩擦、减轻企业负担方面,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协调出台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出台受影响企业和职工认定办法、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指导文件、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安排资金用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支出工作的通知等,促进就业九条各项需省级配套政策全面出台落地。稳定养老、失业保险征缴政策,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1-8月减轻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负担183亿元。二是有关社会保险工作方面,我厅积极采纳代表逐年降低社保名义费率的意见建议,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精神,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方案的通知,及时降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近10%,并保持2019年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不变。在研究制订企业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时,邀请人大代表座谈,听取意见建议。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方面,我省2019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170元以上,增幅14.86%;通过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增发基础养老金的方式提高保障待遇水平,并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就业困难对象范围,积极促进就业。三是在就业创业方面,结合“优化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环境重点建议”的办理,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珠三角9市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具体工作方案,共同推进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1+12+N”体系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南沙、前海、横琴三地已吸纳近400个港澳创业项目入驻孵化。结合《关于推动实施“粤嫂家政”工程的建议》,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印发《广东省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粤人社发〔2019〕121号),到2021年建设扶持50家省级家政服务示范基地、100家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动员引导1000个以上培训机构参与培训,每年开展培训20万人次以上,增加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医护服务等重点领域人力资源供给,充分激发释放家政服务业在促就业、扩内需、惠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把家政工程打造为城市文明浸润滋养农村文明的桥梁。四是在人事人才方面,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提出优化提升“扬帆计划”、加大柔性引才力度、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建设水平等对策思路。结合国家和省新一轮职称制度改革部署,会同教育部门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修订完善工作,并着手研究实验教师水平评价标准工作。同时,制订大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及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互认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回应代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协同发展的建议。五是在劳动关系方面,深入开展治欠保支攻坚行动。提前部署开展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深入开展仲裁“百日清案”行动,突出抓好制造业、建筑业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治理。有关高温津贴工作方面,下一阶段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开展相关调研及调整测算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高温天气下职工生理、心理健康的人文关怀。

  此外,我厅在建议办理结束后,仍注重借助发挥省人大代表建言献策优势。如,在征求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意见过程中,专门向省人大发函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座谈,并采纳吸收省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科学优化改革思路,完善改革实施方案。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的直接指导下,进一步提高我厅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水平,努力把代表的智慧及时转化为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创新举措,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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