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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108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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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

现就林顺潮代表提出的关于深港合作在前海成立高端国际医疗中心,服务深港以至整个大湾区的病人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主要工作

(一)开通港澳台和外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通道

2003年出台《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明确在我省工作的港澳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自愿原则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的资格条件、评审程序、评审办法等与境内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对待。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部署,2017年我省制定实施《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7〕52号),进一步明确“畅通非公有制组织、自由职业、在粤就业港澳台和符合条件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通道,简化职称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职称申报不与人事档案管理挂钩。政策出台至今,每年均有港澳台同胞参加我省各专业的职称评审。

(二)加强医疗行业博士博士后的支持培养

2017年12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培养机制、引进机制、激励机制、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加强人才服务保障方面,加大对广东省博士博士后医疗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投入。目前共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7家属生物医药领域的有32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98属生物医药领域的有49家,总数全国第二;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366家。

(三)积极推动境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2015年10月,我省实现省内跨市异地就医的直接结算。2017年,国家层面搭建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推动境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我省积极参与联网结算,全省21个地市均已通过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对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是继续做好在粤工作的港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简化申报程序、优化申报流程、畅通申报渠道,为在粤工作的港澳人才提供更为便利的职称服务。

二是研究探索在条件成熟的区域或专业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结果粤港澳互认,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协同发展。

三是积极配合省医疗保障局,推进与港澳特区政府相关部门对接,研究港澳居民在我省相关医保统筹区的参保缴费、就医结算等政策,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人员流动、人才引进等工作做好保障服务。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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