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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56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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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张丽丽等代表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改革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会同省教育厅按照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要求,以推进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不断完善职称评审制度,有力促进了中小学教师队伍专业发展。

一、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根据国家部署,我省于2013年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并于2016年在全省推开。一是加强工作统筹。将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作为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与中小学教师资格准入、交流轮岗、县管校聘等改革工作统筹推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改革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导深化改革工作。完善分级管理机制,向市县下放副高级及以下等级教师职称评审权。二是紧扣发展要求。教师职称评审在推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方面起着较好的政策导向作用。此次改革的重点在于健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办法、与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难点在于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的水平评价机制。改革推进中,坚持师德素养、业绩导向、分类指导、政策衔接方面的要求,通过职称制度大力引导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坚持全面、适度的宣传原则,既保证广大教师知情权,又合理引导预期,避免舆情炒作、政策误读。加强工作培训和督促指导,通过会议、通报、约谈、现场督查等多种方式督促推进改革。2017中小学教师职称进入常态化评审。

二、建立适应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的评价标准。厅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基本条件》,在试点市实践、广泛征求意见、及反复论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评价标准》),与改革前的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条件相比,《评价标准》更加细化,突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导向:一是更加注重师德表现。教师要评聘高一级职务,必须满足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次数不少于学历、资历条件规定的任教年限,近2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近2年没有师德违规行为等。二是更加注重德育工作经历。评聘高级教师,须具备从教以来8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3年以上的班主任工作经历;评聘正高级教师,须从教以来10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3年以上的班主任工作经历。三是更加注重促进教师资源优化配置。城镇中小学校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任现职期间在乡镇以下学校任教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四是更加注重教育教学业绩和示范带动作用。评聘高级教师,须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教学风格,在本县同类学校同学科中处于前列,任现职以来积极承担示范课、公开课或教研活动等。五是更加注重分类指导。对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重点评价其师德表现、教学水平和育人业绩,在论文、课题等方面的要求适当放宽。我省《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农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课题、发表论文、计算机成绩等不作刚性要求。评聘三级到一级教师,更注重教学与育人方面的业绩;评聘高级以上教师,在注重教学与育人方面业绩的同时,在示范引领和教学研究方面的要求也适当提高。

三、着力解决中小学教师岗位结构性饱和问题。随着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由评聘分开到评聘结合的转变,出现部分岗位结构性饱和,高职低聘情况较突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和中级岗位,部分地区中小学校出现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不足的情况,影响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为此,在充分研究调研的基础上,我厅出台《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评聘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7号)提出了解决措施:一是有针对性调整岗位等级比例,譬如在原核定岗位比例基础上,小学副高级和中级岗位比例分别上调5%评聘矛盾突出中学副高级和中级岗位结构比例上浮3%二是过渡性调整岗位职数计算办法,譬如对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已聘用在与已获得专业资格相对应的高、中级岗位满3年的中小学教师,可不占本单位相应岗位层级数取得相关荣誉称号教师在评聘时可不占用本学校相应层级岗位数等。通过政策调整后空出的岗位数将用于解决高职低聘问题和青年教师的职称晋升,为稳定中小学教师队伍,优化职称等级结构,保障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顺利转轨发挥重要作用,取得一定成效,如广州市属于高职低聘问题较突出的地区,通过该政策试点第一年已解决50%高职低聘人员。

关于代表提出的出台省教师职称评聘退出机制实施细则加强聘后管理等有关建议,我厅认为很有建设性。2008年以来,我省按照国家人社部工作部署,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省中小学均已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对我省中小学现有教师队伍人员结构、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等具体情况进行摸底,研究建立岗位动态管理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政策培训力度,引导中小学充分理解政策,用好用活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

专此函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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