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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34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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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10号代表建议由省卫生健康委主办,我厅参与会办,我厅的会办意见是:

我厅历来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大力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以岗位技能培训、就业技能培训等为重点,年均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达600万人次以上,使包括护理行业从业人员在内的各类劳动群体的技能素质得到提高。2014以来,护理行业相关职业(工种)“养老护理员”共有1.9万名劳动者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其中6571名劳动者享受到技能晋升培训补贴优惠政策。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要求,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护工”、“养老护理员”等职业(工种)均未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故不能开展相应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不能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部署要求,国家正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对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人员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现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有效衔接,满足技能人才职业能力评价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加大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鼓励和支持各类培训机构、技工院校积极开设护理行业相关职业(工种)培训项目或专业,加快提高护理行业从业人员技能素质。根据人社部的统一部署,及时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结合护理行业从业人员技能提升需求,推动护理行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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