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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44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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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44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44号代表建议由省教育厅主办,我厅参与会办,我厅的会办意见是:

一、制定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等优惠政策,进一步解决我省教育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矛盾。一是根据国家、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规定,我省中小学可以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引进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对于高层次人才可以根据岗位需求采取包括直接试讲、面试等多种灵活的考核方式;二是为解决我省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学校教师招聘难题,经省政府同意,已连续三年组织开展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采取降低学历、职称等门槛制定倾斜政策等方式,降低招聘成本、阳光招聘程序等措施精耕存量,开拓增量,加大引人留人力度。2014年至2016年,共为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引进中小学、学前教育等教师近7490人,为缓解欠发达地区教育人才短缺问题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三是联合省教育厅积极开展基层教育行业岗位设置、人员聘用政策研究,根据教育行业实际需要和特点,分类、分级动态调整岗位结构比例,适当向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学校倾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实施粤东西北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为粤东西北中小学引进更多的优秀教师,优化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结构;同时会同教育部门深入调研,进一步研究我省教育行业引进急需紧缺人员绿色通道。

二、大力实施我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进一步优化教师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快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战略部署,组织实施“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简称“扬帆计划”)。自2012年以来,我省共评选出高层次人才156人,引进紧缺拔尖人才100人,“博士后扶持项目生活补助”164人次,引进青年博士183人,乡镇引进专业技术人才1人,培养高级技师2334人,有效助推粤东西北地区包括汕尾的振兴发展,为教师队伍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有力保障。

三、积极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公职人员包括教师在内的待遇保障激励力度。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教师的待遇保障问题,这几年,我省采取了各项有效措施,大力保障了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水平:一是根据国家部署调整基本工资,义务教育教师执行单独的基础工资标准,进一步优化工资结构;二是实施欠发达县区津贴补贴“托低”工程,促进全省收入统筹平衡发展;三是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使教师能够安心在岗从教;四是对在粤东西北地区乡镇工作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乡镇工作补贴,总体水平为月人均700元,可根据在乡镇工作年限分设档级。通过深化完善粤东西北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政策等措施,有效提高和保障欠发达地区教师的收入水平。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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