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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463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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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雷添良代表提出的关于创造条件推动大湾区为青年共同生活家园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近年来,我省各级人社部门大力推动大湾区青年人才培养,积极营造港澳青年在粤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和环境,促进湾区建设与发展。

一、积极推进港澳青年同等享受创业扶持政策。一是对在内地高校学习的港澳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内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比照本地高校毕业生相关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二是对符合相关条件港澳青年在粤创业的,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租金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等政策扶持。鼓励全省各级创业孵化基地积极吸纳港澳创业团队入驻孵化。三是支持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等专门面向港澳创业者的创业孵化基地发展。举办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促进港澳创业创新团队来粤交流提升,寻求落地发展机会。

二、强化港澳人员在粤就业服务。一是为港澳人员在粤就业提供便捷的就业服务。港澳人员在粤就业实行先就业后办理就业证,并将办理就业证事项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上办事大厅,在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全程网上办理。二是开展大学生就业合作交流活动。组织就业服务人员赴澳门科技大学参加毕业生招聘活动,宣传介绍广东就业形势和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协助澳门科技大学每年组织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南方人才市场和广东知名企业参观调研。三是为港澳青年在粤就业搭建平台。创新招聘活动形式,积极运用互联网+的服务手段,开展网上匹配+现场洽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高校和用人单位之间的联系与合作,积极搭建网络供需信息平台。2017年,全省共为 5.98万名高校毕业生办理求职登记,帮扶约3.03万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举办 “企一岗·互济共赢活动等各类招聘会1600场,帮助约19.33万名高校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

三、加强大湾区青年人才培养力度。一是积极推动粤港澳技能人才职业资格互认工作。先后公布了《广东省认定澳门职业技能证明书职业能力第一批目录清单》《广东省认定香港专业能力评估证书职业能力第一批目录清单》,首次采取了直接认定的方式,先行认可香港专业能力评估证书的3个职业(工种)、5个等级和澳门职业技能证明书的13个职业(工种)、28个等级的持证人职业能力与持有相同类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相当。粤港粤澳技能人才职业资格先认工作简化了香港从业人员再次参加考试的环节,极大地方便了香港从业人员来粤就业创业。二是积极推进粤港专业人才资格互认。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等11部门201712月联合印发《关于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人才管理改革的若干政策》(粤组通〔201747号),明确提出允许港澳金融和法律专业人才在区内提供专业服务在区内鼓励建筑工程类个人执业等政策措施,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进港澳相关专业人才在南沙、前海、横琴自贸试验区的便利执业。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国家层面反映相关情况,推动取消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的就业许可办理要求,切实促进港澳人员来粤就业创业;积极举办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系列活动,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引导更多港澳青年来粤创业发展;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继续为在粤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免费提供岗位信息、政策咨询、创业引导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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